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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个触目惊心!证监会发布2018年典型违法案件(3)

2019-01-12 15:12新华社浏览:

  (十一)廖英强操纵市场案——股市“黑嘴”借助自媒体荐股实施操纵市场 
  本案系一起借助互联网短视频等形式公开荐股并从中牟利的“黑嘴”案件。廖英强是知名财经媒体的嘉宾主持,同时通过其经营的“爱股轩”APP等平台发布荐股视频,积累了名气和受众。廖英强在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情况下,利用自身影响力,在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荐股前先行买入,然后推荐他人买入,并在股价上涨时迅速卖出,牟取短期价差。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46次操纵39只股票。2018年4月,证监会依法对廖英强作出行政处罚。本案的查处再次对股市“黑嘴”通过“抢帽子”交易方式操纵市场敲响了警钟。 
  (十二)任良成操纵市场案——严惩资本市场屡查屡犯违法主体 
  本案系一起屡查屡犯操纵市场的典型案件。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任良成、任良斌控制、使用上海任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员工和融资方名义开立的11个证券账户,在大宗交易平台接盘股票后,通过操纵手法抬高“南威软件”等6只股票价格,随后以高价卖出前期买入的股票,获利753万元。2018年9月,证监会依法对任良成、任良斌作出行政处罚。这是任良成第三次因操纵市场领到罚单,前两次已被罚没3.4亿元。本案的查处表明,对于屡罚屡犯、恣意扰乱市场秩序者,监管部门将紧盯不放,严肃查处。 
  (十三)文高永权等操纵众益传媒股价案——新三板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操纵本公司股价 
  本案系一起操纵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的典型案件。湖南众益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众益传媒)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文高永权在筹划公司重组时,为使股价达到自己预期价位,通过联合买卖、连续买卖、发布虚假信息等多种手法操纵本公司股价。2018年4月3日,证监会依法对文高永权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本案的查处表明,新三板市场的参与主体要依法合规参与市场活动,自觉维护新三板市场正常秩序。 
  (十四)王法铜操纵市场案——严肃查处积聚市场风险的恶性操纵案件 
  本案是一起操纵“次新股”的典型案件。2017年1月至6月,王法铜控制使用“谢某微”等344个证券账户,以3-5倍杠杆筹集20亿余元资金,采取集中持股优势和资金优势连续拉抬、对倒成交等异常交易手法,轮番炒作“清源股份”等3只股票,导致相关股价暴涨暴跌。2018年10月,证监会依法对王法铜作出行政处罚。本案的查处表明,部分投资者借用民间配资等高杠杆资金操纵股价,证监会对此始终密切关注,依法严肃查处操纵市场的行为。 
  三、内幕交易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 
  (十五)王麒诚等内幕交易汉鼎宇佑股票案——上市公司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交易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内幕交易窝案。2016年2月至10月,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汉鼎宇佑)在筹划收购汉鼎宇佑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过程中,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麒诚及关联公司高管王某等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人及他人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提前大量买入公司股票。2018年7月,证监会依法对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本案的查处表明,证监会始终保持对内幕交易的监管高压态势,警示上市公司内部人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律己慎行,切勿逾越法律底线。 
  (十六)胡忠权等内幕交易维格娜丝股票案——银行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从事内幕交易 
  本案系一起银行从业人员传递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典型案件。2016年5月,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格娜丝)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某服装品牌及相关资产和业务,并就该事项向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申请贷款。银行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胡忠权、南京江宁支行工作人员樊某分别参加授信审批及融资方案讨论会。2016年8月,胡忠权使用本人及他人账户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大量交易维格娜丝股票,于某等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特定关系和联络接触的多人大量交易该股。2018年8月,证监会对胡忠权等人作出行政处罚。本案的查处表明,银行等从业人员利用因履行岗位职责获取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股票,构成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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