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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首次修订:“非领导职务”表述将成历史(3)

2019-01-03 13:46人民日报浏览:

  实施十三载,公务员法首次修订公务员管理 步入新阶段

公务员法首次修订:“非领导职务”表述将成历史

  ■修订体现了深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贯彻落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决策部署需要
  ■共作了70多处修改
  ■确定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畅通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
  自2006年1月1日施行,公务员法已经走过了13个年头。作为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第一部基础性法律,公务员法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科学、民主、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提供了基本依据。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习近平主席签发第二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公务员法首次修订,标志着我国公务员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进入新阶段,对于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意义重大。
  与时俱进,公务员法修订很有必要、非常及时
  经过10多年实践,公务员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公务员法配套法规逐步健全,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公务员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公务员进、管、出各个环节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建设全面加强,队伍结构持续优化,能力素质不断提升,作风不断改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务员制度改革和公务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公务员法也逐渐出现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修订完善。
  “修订公务员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需要。”中组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干部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为公务员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公务员法的修订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九大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因此,应当将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务员工作的领导、党管干部原则等要求进一步体现到公务员法的具体规定中。”中组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务员法修订也是深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贯彻落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决策部署需要的具体体现。
  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修法审慎细致、质量上乘
  公务员法修订是根据党中央指示要求开展的。2017年3月,中组部着手起草《修订公务员法工作方案》;4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正式批复同意启动修订;6月14日,中组部、人社部、原国家公务员局共同召开修订公务员法工作部署会,正式启动公务员法修订工作。
  2017年6月底、7月初,中组部、原国家公务员局共同发文,征求各省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修订公务员法的意见建议,共征集意见近700条。
  2017年7月11日—20日,一个特殊的专题培训班在全国组织干部学院悄然开班,主题只有一个——集中研究修订公务员法,提出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初稿。“大家每天都是唇枪舌剑,一个条款一个条款地过,目的就是为了修法不留遗憾。”中组部公务员一局负责人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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