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
PC版

靓号过户被要求终身保底消费 营业厅:这是上面规定(2)

2019-01-02 14:35钱江晚报浏览:

  钱江晚报记者了解到,遇到这个新政策的,不仅是在椒江,台州温岭、路桥等地均存在。
  去年12月31日,有多名电信用户向钱江晚报记者反映,他们也遇到了同样的“条款”,在维权反映。
  一名温岭用户告诉钱江晚报记者,经过他们的多次反映,当地电信部门也同意暂时不执行新政策。
  记者在网上搜索相关公开报道发现,关于手机靓号过户,运营商大都存在一定门槛。成都商报去年曾报道,乐山一位男子想将母亲含有4个3的号码过户给自己,被要求预存7500元话费并且终身每月保底消费289元,“之前无任何保底消费,为啥过个户就要强制保底消费?”对于他的质疑,当地电信回应称,这是公司内部规定。也有人曾因这个问题将运营商告上法庭,据新京报报道,2017年,宁夏梁先生使用的手机尾号为888,原定套餐到期后去联通营业厅变更,被告知自己的号码有终身保底消费的限制。在几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他采取法律维权,主要诉讼请求是要求法院确认靓号终身保底消费条款无效,当时法院以该诉求是公益诉讼为由,驳回了起诉。
  就此,钱江晚报记者咨询了浙江永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峰。
  王律师表示,运营商自己出台的政策,在法律层面对客户不发生效力,理由是双方为平等主体,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只受限于国家法律法规和双方的约定。因此公司出台的政策如果没有把内容写在合同里,或者未争取客户同意,对客户不发生效力,当然也就不可以限制用户终身保底消费了。但是如果客户在办理入网手续的时候,协议里明确此号码需要终身保底消费,只要客户签字认可,双方的约定对合同当事人就具有约束力。
  也就是说,是否终身保底消费,不是看公司的单方政策,而是看运营商和客户的协议中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因此要维权的人首先要看自己入户签约时,有没有相关过户方面的规定,如果没有相关规定,电信方面出台新的政策,是对用户权益的限制,违反了契约。“用户签字同意的话,电信运营商就有了收费依据;如果用户已经违心签字过户的,可以提出撤销或确认该格式条款无效等法律途径解决。”
  是否终身保底消费,不是看公司的单方政策,而看双方协议中是否有明确约定。(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