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版权保护不容忽视:繁荣背后频发侵权乱象(2)
2019-01-02 14:15经济日报浏览:次
在短视频版权诉讼中,另一种常见的争议是,部分平台以“避风港原则”为自己免除责任。所谓避风港原则,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平台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内容,如果平台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平台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平台不承担侵权责任。
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张璇表示,在短视频领域,这一规则的适用应该有一个前提,就是平台应设置一个侵权投诉渠道。
“在一些诉讼中我们发现,平台上并没有设置相应的投诉渠道,但在诉讼时,却拿出其在关联网站或者其他端口设置的侵权投诉渠道,我们认为这种情况下不应适用该规则。”张璇说:“对于多次通知屡删不绝的情况,还要不要继续通知?这要视个案情况而定。包括侵权视频是不是同一个用户上传,侵权视频是不是属于同一个剧集,涉案用户是不是曾经被投诉或者被平台处理过等因素,都需要综合考虑。”
平台应扮演更积极角色
如何推动短视频侵权乱象得到改善?对此,与会人士认为,平台应该在治理过程中扮演更加积极的角色。
马晓明认为,在短视频版权领域乱象治理过程中,首先要明确的是,平台在版权侵权过程中到底做了什么,应该做什么。具体来看,有两个问题至关重要,第一是怎样才能规制平台滥用通知删除规则,也就是“避风港原则”;第二是怎样才能识别大量自媒体中的真实用户,防止平台大量伪造自媒体用户。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五队队长刘立新认为,目前短视频版权侵权问题频发,执法难度大。他建议,应当建立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体系。同时,企业应当尽快建立全国统一快速授权系统、原创视频维权系统等,各企业在投诉时,可以提供更加精准的权属证明等投诉材料。
李琛则表示,目前很多侵权行为都是因为侵权者对于法律的无知造成的,平台应当有义务予以告知。“有些用户真不知道他的行为已属于侵权,仅因为觉得好玩,随手就把别人的视频裁剪发布了。建议短视频行业自律条款中可以加上这样一条:平台应当有用户上传指南,用户上传视频之前,平台要对用户说清楚,哪些行为是侵权,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李琛建议,可以适当提高短视频平台的注意义务,可以考虑把内容识别技术引入其中,自动识别上传视频是否属于侵权视频。“如果你从事一个行业,又带来了很高的侵权风险,那么就应当把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当作成本,不能把这个风险转移给权利人。”李琛说:“应该鼓励平台在合理条件下代行著作权。一方面个体权利人缺少这个能力,另一方面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如果都是平台代行权利,将来有可能会形成一种交叉许可模式。平台与平台之间交涉磨合,最终有可能打造一个合理的行业规则。”(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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