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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成为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的“优选地”(2)

2019-01-02 10:34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
  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揭牌。
  “建立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案件的上诉审理机制,是我们几代知识产权人的夙愿和期盼。”2018年12月29日下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罗东川感叹道。
  2020年基本建成知识产权法院体系
  时间回溯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知识产权保护刚刚起步,法律辞典中还没有“知识产权”这一词条。
  新中国制定第一部专利法、著作权法时,社会对于是否应当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作品上设定私有权利还存在争议。三十多年过去,“知识产权”已经成为舆论场中的热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的观念已经形成广泛共识、深入人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迎来历史性跨越。
  2014年年底,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相继设立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初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道路。
  2017年起,南京、苏州、武汉、成都、杭州、宁波、合肥、福州、济南、青岛、深圳、天津、郑州、长沙、西安、南昌、长春、兰州18个中心城市先后设立知识产权法庭,集中优势审判资源,跨区域管辖专利等技术类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不断优化。
  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大发展离不开顶层设计。
  2018年2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专门面向知识产权审判的里程碑式纲领性文件。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审理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民事、行政上诉案件。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烙上一个个“中国印”。
  “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的成立,有利于统一和规范裁判尺度,实现知识产权效力判断与侵权判断两大诉讼程序和裁判标准的对接,从机制上解决制约科技创新的裁判尺度不统一等问题,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罗东川说。
  风物长宜放眼量。
  2020年,覆盖全国的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将基本建成,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将迎来新的机遇与发展。到本世纪中叶,人民法院将全面实现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成为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示范者和引领者。
  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要国际视野,需要交流与合作。
  2018年11月7日,世界知识产权工作者的目光聚焦瑞士日内瓦。
  来自64个国家的100多名法官齐聚一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首届知识产权法官论坛在瑞士日内瓦总部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应邀出席并作主旨发言。
  “我们愿意与世界各国一道,加强多边、双边交流与合作,在参与、推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和国际规则创制方面,发挥更加积极和具有建设性的作用,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现代化,共同开创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美好未来。”陶凯元说。
  2017年,人民法院共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3480件,结案202970件,分别比上年增加46%和43%。中国法院已经成为世界上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专利案件最多的法院。
  近5年来,人民法院受理涉外知识产权的案件逐年上升。全国法院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占比在20%左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涉外案件占比更高,达30%,一些案件中双方当事人都涉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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