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批捕4248人提诉6317人 检察机关助力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2)
2019-01-02 10:30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次
法制网记者 董凡超
战国的鸟形青铜灯、汉代的彩绘着衣陶勇、唐朝的玛瑙长杯……750余件追缴和考古抢救性发掘出土的文物珍品,集中展示了近年来政法机关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的丰硕战果。日前,《众志成城 守护文明——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成果展》在中国国家博物馆开幕。
《法制日报》记者从展览上获悉,2013年至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文物犯罪嫌疑人4248人,提起公诉6317人,其中,批准逮捕倒卖文物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犯罪嫌疑人4153人,提起公诉6078人,分别占批捕和起诉文物犯罪的99.76%和96.22%。
数据背后是检察机关以强化执法司法回应新时代文物保护的需求:积极加强文物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监督纠正怠于履行文物保护职责之举;加强以案释法,促进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联合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推动健全预防犯罪长效机制。
加大惩治依法严厉打击
徒法不足以自行。近年来我国文物保护仍然不容乐观:犯罪侵害的对象和范围不断扩大,古遗址、古墓葬、田野石刻成为发案重灾区,世界文化遗产、皇家陵寝、大型古墓葬群成为犯罪分子侵害对象。
记者采访了解到,2018年上半年,在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和指挥下,山西省公安机关成功打掉盘踞在闻喜县十多年、以侯氏兄弟为首的“盗墓涉黑”犯罪集团。
最高检公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团伙成员分工明确,踩点、打坑、清货、兜售,形成从盗掘到销售的完整犯罪网络,盗墓地点涉及15处市、县文物保护单位,造成大量古墓葬损毁、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办案团队放弃节假日休息,攻坚克难,对212册案卷逐页审查、548张光盘逐张查看,制作了60多万字的阅卷笔录和审查报告,起诉书44页,为案件的依法公正审理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最高检积极参与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对“辽宁朝阳‘11·26’系列盗掘古墓葬案”“四川眉山‘5·01’特大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案”“河南安阳‘8·25’盗掘殷墟古文化遗址案”等重大文物犯罪案件加强指导,同时强化侦查监督,重点加强对遗漏罪行和遗漏同案犯的监督。
“从近年全国各地发生的重大文物犯罪案件看,文物犯罪手段不断升级,呈现集团化、暴力化、智能化趋势,作案愈加隐蔽,监管更加棘手,文物安全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最高检公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建立专业化办案组织是提升办理文物犯罪案件水平的重要抓手,一些地方检察机关优化办案资源配置,设立专门文物犯罪办案组,并组建由文物鉴定专家组成的专家辅助人团队,辅助检察机关办案,不断提高文物犯罪案件办理质量。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初步建立起一支熟悉文物专业知识,办案经验丰富的专业化办案队伍,专司文物犯罪案件办理,并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人员素质,积极适应办理文物犯罪案件的需要。
检察建议推进源头治理
近年来,由于有些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的履行不到位,文物保护屡屡出现文物被盗、因灾受损、人为破坏等问题。有些地方对文物保护的认识不足,在城镇建设开发中急功近利、拆真建假、拆古建新,破坏文物本体,破坏环境和历史风貌。
据统计,五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足保护文物、维护公共利益的根本出发点,向有关部门提出堵漏建制、加强文物管理的检察建议146件,打击文物犯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2016年12月24日,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检察官收到一个链接信息,内容为:“通州张家湾镇张湾村两座明代古石桥,深埋垃圾堆,屡遭人为破坏。”2017年6月1日,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向该区文化委员会送达了检察建议书。6月26日,通州区文化委员会向通州区检察院回复了《关于加强文物安全与文物保护工作的报告》,还附上了张家湾镇政府《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整改报告》。
战国的鸟形青铜灯、汉代的彩绘着衣陶勇、唐朝的玛瑙长杯……750余件追缴和考古抢救性发掘出土的文物珍品,集中展示了近年来政法机关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的丰硕战果。日前,《众志成城 守护文明——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成果展》在中国国家博物馆开幕。
《法制日报》记者从展览上获悉,2013年至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文物犯罪嫌疑人4248人,提起公诉6317人,其中,批准逮捕倒卖文物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犯罪嫌疑人4153人,提起公诉6078人,分别占批捕和起诉文物犯罪的99.76%和96.22%。
数据背后是检察机关以强化执法司法回应新时代文物保护的需求:积极加强文物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监督纠正怠于履行文物保护职责之举;加强以案释法,促进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联合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推动健全预防犯罪长效机制。
加大惩治依法严厉打击
徒法不足以自行。近年来我国文物保护仍然不容乐观:犯罪侵害的对象和范围不断扩大,古遗址、古墓葬、田野石刻成为发案重灾区,世界文化遗产、皇家陵寝、大型古墓葬群成为犯罪分子侵害对象。
记者采访了解到,2018年上半年,在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和指挥下,山西省公安机关成功打掉盘踞在闻喜县十多年、以侯氏兄弟为首的“盗墓涉黑”犯罪集团。
最高检公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团伙成员分工明确,踩点、打坑、清货、兜售,形成从盗掘到销售的完整犯罪网络,盗墓地点涉及15处市、县文物保护单位,造成大量古墓葬损毁、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办案团队放弃节假日休息,攻坚克难,对212册案卷逐页审查、548张光盘逐张查看,制作了60多万字的阅卷笔录和审查报告,起诉书44页,为案件的依法公正审理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最高检积极参与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对“辽宁朝阳‘11·26’系列盗掘古墓葬案”“四川眉山‘5·01’特大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案”“河南安阳‘8·25’盗掘殷墟古文化遗址案”等重大文物犯罪案件加强指导,同时强化侦查监督,重点加强对遗漏罪行和遗漏同案犯的监督。
“从近年全国各地发生的重大文物犯罪案件看,文物犯罪手段不断升级,呈现集团化、暴力化、智能化趋势,作案愈加隐蔽,监管更加棘手,文物安全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最高检公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建立专业化办案组织是提升办理文物犯罪案件水平的重要抓手,一些地方检察机关优化办案资源配置,设立专门文物犯罪办案组,并组建由文物鉴定专家组成的专家辅助人团队,辅助检察机关办案,不断提高文物犯罪案件办理质量。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初步建立起一支熟悉文物专业知识,办案经验丰富的专业化办案队伍,专司文物犯罪案件办理,并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人员素质,积极适应办理文物犯罪案件的需要。
检察建议推进源头治理
近年来,由于有些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的履行不到位,文物保护屡屡出现文物被盗、因灾受损、人为破坏等问题。有些地方对文物保护的认识不足,在城镇建设开发中急功近利、拆真建假、拆古建新,破坏文物本体,破坏环境和历史风貌。
据统计,五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足保护文物、维护公共利益的根本出发点,向有关部门提出堵漏建制、加强文物管理的检察建议146件,打击文物犯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2016年12月24日,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检察官收到一个链接信息,内容为:“通州张家湾镇张湾村两座明代古石桥,深埋垃圾堆,屡遭人为破坏。”2017年6月1日,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向该区文化委员会送达了检察建议书。6月26日,通州区文化委员会向通州区检察院回复了《关于加强文物安全与文物保护工作的报告》,还附上了张家湾镇政府《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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