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属地管理”问题成基层治理绊脚石 基层干部充当问责“顶罪(3)
2018-12-10 10:48法制日报浏览:次
基层干部充当问责“顶罪羊”
乡镇政府包括街道办事处,是最基层、最贴近老百姓的一级组织。
记者采访发现,目前一些乡、镇、办事处人少事多的状况普遍存在,往往一间办公室要挂几个牌子,每人身兼多职,并对应着上级多个部门。
而在乡镇工作过的人听到最多的话,应当是“属地管理”。很多时候,不管什么问题,不问有没有职权办理,都可以用这句话把任务由上至下、一级一级部署下来,也就是从省到市到区、县再到街道社区,要求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一名因为环保问题被追责处分的副镇长告诉记者:“乡镇政府没有执法权,发现有企业排污后只能上报给职能部门,可职能部门下来后,下了张单子就走了。企业停厂几天又开始生产,我们就再报告,然后职能部门再来下单子。我们夹在中间,上级政府说我们不作为,企业骂我们多事,而最终还要接受属地管理失职追责的处分,让人有苦没处诉。”
记者采访得知,一些地方为了应付上级或者平息舆论,往往会选择“多处分几个干部”。江西某县级市处理一起群体性事件时,本来已经有多个责任部门被追责,但市领导认为还不足以体现问责决心,问责范围还不够广,于是把本无直接关系的乡镇也列入了问责名单。
有专家认为,对有问题的干部要区分问题的性质,给予相应问责固不可少,也应给予纠错的机会,形成问责、容错纠错和澄清有效协同的机制。“查实确需问责的,要分清责任的层次,是主体责任、管理责任还是其他责任,对因政策不明晰等导致的责任,应该划定容错空间,给予纠错的机会”。
一名受访干部说,有些领导和部门图方便,遇到问题不具体分析情况,而是简单地把事情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推给乡镇街道,并限定期限完成,不然便要问责。滥用属地管理原则,不但增加基层工作负担,也会伤害基层工作的积极性,更会影响到政府部门的执行力。
2017年12月,山东省政府通过调研发现,基层干部在履行工作责任方面存在比较大的问题,最突出的是乡镇(街道)一级,以有限的权力承担了无限的责任,压力很大,许多工作疲于应付,苦不堪言,影响了基层党委、政府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的发挥,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随后,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十条意见》,厘清了县乡两级职责权限,严禁假借“属地管理”名义将本级党委、政府及工作部门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基层。
(记者王阳)(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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