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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属地管理”问题成基层治理绊脚石 基层干部充当问责“顶罪(2)

2018-12-10 10:48法制日报浏览:

  额外工作增添额外负担
  建立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机制,本来是层层传导压力、高效推进工作落实的有效举措,可以确保各项决策在基层落地、让百姓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有专家调研后发现,在现行的行政体制中,从省到地市到县的各种考核普遍使用“一票否决”,造成乡镇管理体制扭曲为压力型体制。“签责任状最多的乡镇足足签了50多份,最少的乡镇也有36份。这么多的责任状,乡镇领导根本记不清都涉及哪些名目,上面发什么责任状就签什么”。
  “街道上的路灯被汽车剐倒后无人问津,市民向相关部门反映,得到的答复是属地管理,让市民向社区反映情况。而街道上的路灯既不是社区的产权,也不归社区管理。”面对记者,社区干部张女士一肚子苦水。
  张女士抱怨说,社区本该为社区居民服务,是化解矛盾、维护居民利益的自治性组织。但在日常生活中,社区往往变成了相关职能部门的“下级”,以致社区出现了消防员、信访员、普查员、宣传员、统计员、卫生员、计生员、安全员等一大堆头衔,几乎囊括了各级各部门的每一项职能,社区居委会往往被这些不该管而又推不掉的“属地管理”弄得不堪重负,无时间无资金无精力为居民办实事,进而淡化了居民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关系。
  记者采访发现,有的市县一级职能部门,借市县委、政府两办名义成立“领导小组”,再以“领导小组”的名义推动部门的本职工作。这样一来,本应是责任主体的职能部门,一下子变身为“督查主体”。一旦出了问题,就可以顺理成章地追究事发地基层政府部门责任。
  不少干部坦言,乡镇“属地管理”与职能部门“谁主管、谁负责”,本来是配角与主角的关系。从职能和权力来说,乡镇政府只能是配角,而职能部门应该是主角。若哪项工作乡镇政府配合不力应该承担责任,若监管不力则是行政执法部门的责任。但目前有些地方的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等职能单位,都是一个一个包袱往下扔,省市有什么重要的工作,县里职能部门就把任务下派到乡镇,职能部门成了“文件中转站”。从不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出了问题百般推卸责任。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最后担责的都是乡镇。
  广东省清远市一名乡镇干部认为,提倡属地管理的初心是好的,可以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担,不至于推诿扯皮出现“三不管”现象。但“属地管理”应该只到县一级,而不应往下延伸。因为县级职能齐全,具有“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和权力。而乡镇街道不仅人员紧张,而且不具行政执法权,承担起责任来没有抓手。如信访所涉及的涉法涉诉问题、行业部门问题,强调乡镇“属地管理”一点用也没有。既不能给人家解决问题,也没有相应的执法权。
  “在群众眼里,乡镇政府就是万能的,什么都要负责。”陕西省榆林市一名镇长说,有的上级职能部门只强调自己部门的工作重要,把常规性工作变成突击性任务。乡镇在工作人数、人员编制并无明显增加情况下,工作任务陡然增加。乡镇就是权力无限小、责任无限大。有好处的事相关部门强调“谁主管、谁负责”,如农业开发项目、村村通工程、学校危房改造、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而涉及承担重大责任的事,则强调“属地管理”,乡镇往往一样也跑不掉。
  一名职能部门的干部也认为,自家的婆姨自家管,自己的孩子自己抱。职能部门有自己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履职尽责天经地义。而基层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也是分内的事。如果把属地管理当个筐,什么都往里装,基层干部就会难以承受其重。如果不考虑属地的实际困难,就会失去属地管理真正的价值,达不到决策者的目的,难以打通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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