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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犯错后还能被组织推荐提拔吗?专家们这么说(3)

2018-09-12 14:01中国新闻周刊浏览:
  官员犯错,还能提拔吗?
  荆州市纪委明确表示,只要不是为了谋取私利,且改错态度好,“影响期”内工作积极,就一定会得到推荐任用
  当杨哺从单位公示榜的“拟提拔干部名单”上看到了自己的名字时,他有点吃惊。此时,他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后刚过“影响期”。他没有想到“影响期”刚过,他就能从副科升至正科。
  杨哺原是荆州市沙市区城管局副局长。2016年4月,沙市区某知名企业未获得审批违章建造,城管部门尚未处理此事,楼盘的基础工程就已经完成。2016年6月,沙市区纪委给予杨哺行政记过处分。
  起初一个月,杨哺心里很不是滋味,毕竟该企业是招商引资进来的大企业,没有人想到会犯这样的错误。随后一个月,组织领导不断找他谈心,他开始慢慢卸下心理包袱。
  在荆州市,杨哺的情况并非个例。在该市,对受处分干部进行回访教育谈话,已经建立起了稳定的运行机制,包括回访准备、回访过程、考核评价以及结果的运用等方面。
  帮带与回访
  按照该市的规定,处分下达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须在1个月内确定其帮带责任人和帮带措施,并填写《对受处理处分人员教育帮带落实情况报告表》,回报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审理部门会根据受处分人员的具体情况,拟定回访方案,并成立回访教育小组。
  按照规定,回访教育小组每年至少对受处分人员进行一次回访。对于改错态度比较消极,以及处分较重的,该小组的回访频率会高一些。
  荆州市纪委监委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回访谈话并不仅限于被处理处分的党员干部,还包括被处理处分干部相关联的人员。
  回访过程中,帮带责任人至关重要。荆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萧俊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们在帮带责任人的选取上,尽可能地选择熟悉和愿意帮助受处分干部的上级分管领导。“这是最熟悉和了解他们的人。”
  万玲玲现任荆州市发改委党组书记兼主任。2014年,她在荆州市江陵县担任县委书记期间,代表江陵县签订了环保责任书,后因为转移支付资金不到位,县里的污水处理厂未能正常运行,2016年12月,刚到荆州市发改委任职一个月的她受到问责。组织选择了她的分管领导荆州市常务副市长钟芝清,作为她的责任帮带人。
  “分管领导与我之间工作交流比较充分。平时的谈话中,他会提到我被记过的事情,劝我放下包袱,好好工作。”万玲玲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万玲玲和杨哺都表示,帮带人不会刻意就记过进行正式的谈话,通常都是在交流工作时“顺便”提到此事。
  2018年初,荆州市调整了谈话的思路,不再强调谈话的形式、场所,而是更加注重谈话的政治、法纪效果。
  处分影响期结束后,回访教育小组会对受处分人员影响期内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当事人要写出总结,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回访小组填写《受处理处分人员考核评价情况表》,包括教育帮带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相关纪检监察组、回访教育小组、纪委监委等多方的意见。
  萧俊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为了详细考察各方意见,回访教育小组会到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查阅谈话记录,进行问卷调查。
  汇总多方意见后形成的考核表,会被提供给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作为受处分人员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事实上,湖北省对于回访教育制度的探索,从两年前就已经开始。
  2015年底,湖北省纪委印发《关于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对于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还要担负起教育挽救的责任。作为回应,2016年4月荆州市开始了回访教育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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