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协同发力 剑指药企带金销售(4)
2021-04-15 14:07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次
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防范和揭露腐败、增强国家治理系统的“免疫力”是其应尽的职责。对于财会监督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财会监督问责,是财会监督加强与纪检监察协作的应有之义。
在财政部宁夏监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局长张学平看来,财会监督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财会监督对发现国家资金、财产被直接侵吞或间接侵占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二是财会监督依法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能够敏锐、客观、公正地揭示问题;三是财会监督覆盖所有从事经济活动或使用财政资金的机构,能够及时和有效地揭露违法犯罪线索。“过去的监督实践表明,财会监督每年都发现和移交大量案件线索,成为反腐败的一支重要力量。”
“我们将继续与国家医保局加强合作,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坚持‘强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风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提高会计审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重大改革实施。”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报记者 管筱璞)(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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