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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检察机关联动、多部门协作救护涉案海龟(3)

2021-04-08 14:38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

海龟“回家”记
四级检察机关联动、多部门协作救护涉案海龟

四级检察机关联动、多部门协作救护涉案海龟

现场放流的海龟 来源:中国海龟保护联盟

四级检察机关联动、多部门协作救护涉案海龟

救助团队为海龟做检查治疗 来源: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今年3月15日,寄养在山西省太原市的几十只涉案海龟通过飞机运抵海南。如果不是因为非法买卖,它们本应快乐地生活在大海。 
  这些海龟来自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下称徐州铁检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涉案海龟共600余只,被不法商家卖到了全国13个省份的30个城市。 
  办案至今,来自徐州、西安、哈尔滨、太原等地的268只海龟运抵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救治及野化生存训练。3月25日,第二批160只涉案海龟在我国南海西沙群岛海域重归大海。 
  引导侦查机关全链条打击,最大范围保护海龟 
  海龟是现今世界上体型最大的海洋爬行动物。全球共有7种海龟,我国海域分布有5种,分别是绿海龟、蠵龟(红海龟)、棱皮龟、玳瑁和太平洋丽龟。 
  在2021年新修订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我国分布的海龟保护级别由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提升为一级。其中玳瑁是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在我国近海已濒临灭绝,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列为“极危”物种。 
  这起涉及全国多地的非法交易案就是由一起涉黑案件“黑老大”鱼缸中的一只玳瑁引出。该案是江苏省邳州市公安局首次办理的新类型案件,在该局发现第一只非法购买玳瑁的线索后,徐州铁检院副检察长钟帅等应邀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成立专门办案组。 
  经检察官分析判断,可能存在一条非法出售购买海洋野生动物黑产链条。为最大范围保护海龟,办案组引导公安机关全链条打击,不局限于徐州范围,将该案从源头渔民的非法猎捕层、中间环节的非法出售和非法运输层,到链条末端的非法收购层全部进行打击。 
  从最初一只玳瑁发展到全国13个省份30个城市的600余只海龟,目前公安机关已扣押368只海龟。办案组共审查逮捕4件13人;审查起诉50件73人21个单位;正在审查3件3人3个单位。一审生效判决32件39人10个单位。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9人3个单位。 
  钟帅介绍,目前,仍有200余只涉案海龟在收购者手中,若因为未扣押到海龟实物而不予认定,将会造成“没有实物就不会被处罚”的司法导向。 
  办案组和公安机关充分研讨,以保护海龟为司法导向,统一了以实物认定和书证认定、犯罪嫌疑人供述相结合;通过犯罪嫌疑人的职业身份和终端购买者的海水鱼缸、维护保养记录和购买价格来确定是否涉嫌非法交易海龟的证据认定标准,并督促非法购买者主动将海龟上交获得从宽处理,最大程度保证海龟被司法救护。 
  首创“诉放分离”,保护也是办案 
  这些放归大海的涉案海龟,同时也是司法机关办案中认定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证据。如何既办好案,又最大程度保护好海龟?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表示,在办好刑事案件的同时,公益诉讼工作要跟上。而公益诉讼首要任务就是开展海龟救护和放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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