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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大学生远离不良“校园贷”(3)

2021-04-06 14:45法治日报浏览: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发放也提出了监管要求:一方面要求放贷机构实质性审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不得以大学生为潜在客户定向营销,不得采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不得向放贷机构推送引流大学生。
  另一方面,针对贷前审核、贷后管理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风险管理要求,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规范催收行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所有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信贷信息都要及时、完整、准确报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通知》还明确,对于已发放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制订整改计划,已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业务,严禁违规新增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排查,限期整改违规业务,严格落实风险管理要求。
  赵锡军认为,这一系列举措将有效规范校园贷款行为,加强风险控制,切实保护大学生利益。
  畅通正规信贷渠道
  净化校园金融市场
  近期,有媒体曝出某网贷平台在进行“贷款冷静期”的调研,假如首次借款7天内可反悔,全额还款平台可免息。业内人士认为,一旦该功能推出,很有可能其他平台也会随之效仿。
  对此,尹振涛认为,“贷款冷静期”更多是出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特别是针对学生群体,因为学生容易冲动且不具备金融知识,所以设置冷静期能够有效减少相关问题,但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的调整。
  中国银保监会等五部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通知》答记者问时指出,各高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一是“堵偏门”,坚决抵制不良校园网络贷款;二是“开正门”,满足大学生合理的信贷需求。各高校要配合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发手续便捷、利率合理、风险可控的高校助学、培训、创业等金融产品。重视大学生金融服务工作,主动对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有合理需求的大学生畅通正规校园信贷服务渠道,用“良币”驱逐“劣币”,着力净化校园金融市场环境。
  “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在为大学生提供相关金融产品服务时,要设计更多符合大学生特性的产品,既满足大学生消费需求,同时又不鼓励过度消费,还能防范金融风险。”交通银行首席研究员唐建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谈及如何规范和健全校园金融市场,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金融管理部门要继续“堵偏门”“开正门”:一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坚决遏制违规借贷行为无序蔓延,将“偏门”堵严、堵实;另一方面要采取合理有效措施,推动金融机构为大学生提供服务,将“正门”开大、开好。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帮扶和管理这一问题,此次发布的《通知》也明确要求,各高校要切实担负起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具体而言,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强化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二是不断完善帮扶救助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解决学生的临时性、紧急性资金需求。三是全面引导在校大学生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记者赵丽)(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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