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补贴将追回已拨付奖补资金(2)
2021-03-29 14:04法治日报浏览:次
两部门启动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套取补贴将追回已拨付奖补资金
近日,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据了解,为提高政策实施的有效性,两部门要求有关省份要做好信用管理,坚决遏制不以技术创新和实施为目的的专利转让、许可行为;两部门将对发生不良影响、出现套取补贴等异常行为的省份在绩效评价时予以扣分,严重的将取消获得奖补资金资格或追回已拨付奖补资金。
中小企业获取渠道匮乏
《2019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我国国内有效专利实施率为55.4%,仍有大量专利没有得到充分实施,研发投入损失、公共资源浪费现象不容忽视。同时,我国企业仍有大量技术需求亟待满足。
据上述两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上述问题成因复杂,既有专利结构问题,也有管理政策障碍、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等方面问题。专利结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已经逐渐得到改善;管理政策障碍,随着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已经逐步得到解决。作为技术要素流动的重要载体,专利的转移转化对于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在专利技术供给侧,仍有大量专利价值亟待释放。数据显示,高校院所的有效专利实施率明显低于企业,分别为13.8%和38%,但高校院所没有得到有效实施的专利并非没有市场。例如,2019年,南京某大学和上海某大学180件机器人领域的专利与广州市176家中小企业进行了对接,有30家企业表达了购买、许可或与专利权人进行对接的意愿。“由此可见,尚有大量专利的价值没有完全得到发掘。”上述负责人说。
究其原因:一是专利信息利用程度低,专利导航分析不足,高校院所研发形成的专利与市场脱节,难以与企业专利技术需求高效匹配。二是专利交易对法律、技术、商务谈判等方面的市场化运营服务依赖性强,需要相对较长的撮合交易、跟踪服务和技术消化过程。
在专利技术需求侧,中小企业获取渠道相对匮乏。中小企业在科技人才储备、研发经费投入等方面存在诸多短板。调查发现,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具有引进专利、与发明人合作等方式解决技术难题、升级技术水平的意愿,但普遍表示难以高效获得专利。中小企业出于保密需要,即使存在专利需求,一般也不愿通过公开渠道发布,更愿自行检索寻求合适的专利。但目前多数中小企业缺乏快捷高效寻求专利以及与专利权人、发明团队对接的渠道,导致信息严重不对称。总的来看,我国现有的专利信息获取渠道、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服务暂时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此外,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剧了供给、需求内部及供需之间的矛盾,获取专利难度更大、成本负担能力更弱,可谓雪上加霜。
为此,两部门印发《通知》,启动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利用3年时间,择优奖补一批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成效显著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旨在进一步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
推进专利供需精准对接
据介绍,专项计划以省为单位开展实施,有关省份需要聚焦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高等院校,依托相关产业集聚的城市或产业园区,重点开展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激发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活力,指导高校院所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挖掘质量较高、具备市场前景的专利;鼓励国有企业分享专利技术,通过先使用后缴纳许可费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
二是推进专利供需精准对接。依托高校院所知识产权和技术转移中心、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载体,集中发布专利技术供给信息,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推广应用;以中小企业集聚区域为重点,支持服务机构帮助中小企业获取目标专利,组织高校院所、国有企业深入中小企业开展专利技术对接活动;引导涉农专利技术向县域和农业园区转移转化,助力乡村产业发展;鼓励专利权人采用或参照“开放许可”方式,提前发布专利转让费用或许可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条件。
套取补贴将追回已拨付奖补资金
近日,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据了解,为提高政策实施的有效性,两部门要求有关省份要做好信用管理,坚决遏制不以技术创新和实施为目的的专利转让、许可行为;两部门将对发生不良影响、出现套取补贴等异常行为的省份在绩效评价时予以扣分,严重的将取消获得奖补资金资格或追回已拨付奖补资金。
中小企业获取渠道匮乏
《2019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我国国内有效专利实施率为55.4%,仍有大量专利没有得到充分实施,研发投入损失、公共资源浪费现象不容忽视。同时,我国企业仍有大量技术需求亟待满足。
据上述两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上述问题成因复杂,既有专利结构问题,也有管理政策障碍、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等方面问题。专利结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已经逐渐得到改善;管理政策障碍,随着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已经逐步得到解决。作为技术要素流动的重要载体,专利的转移转化对于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在专利技术供给侧,仍有大量专利价值亟待释放。数据显示,高校院所的有效专利实施率明显低于企业,分别为13.8%和38%,但高校院所没有得到有效实施的专利并非没有市场。例如,2019年,南京某大学和上海某大学180件机器人领域的专利与广州市176家中小企业进行了对接,有30家企业表达了购买、许可或与专利权人进行对接的意愿。“由此可见,尚有大量专利的价值没有完全得到发掘。”上述负责人说。
究其原因:一是专利信息利用程度低,专利导航分析不足,高校院所研发形成的专利与市场脱节,难以与企业专利技术需求高效匹配。二是专利交易对法律、技术、商务谈判等方面的市场化运营服务依赖性强,需要相对较长的撮合交易、跟踪服务和技术消化过程。
在专利技术需求侧,中小企业获取渠道相对匮乏。中小企业在科技人才储备、研发经费投入等方面存在诸多短板。调查发现,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具有引进专利、与发明人合作等方式解决技术难题、升级技术水平的意愿,但普遍表示难以高效获得专利。中小企业出于保密需要,即使存在专利需求,一般也不愿通过公开渠道发布,更愿自行检索寻求合适的专利。但目前多数中小企业缺乏快捷高效寻求专利以及与专利权人、发明团队对接的渠道,导致信息严重不对称。总的来看,我国现有的专利信息获取渠道、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服务暂时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此外,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剧了供给、需求内部及供需之间的矛盾,获取专利难度更大、成本负担能力更弱,可谓雪上加霜。
为此,两部门印发《通知》,启动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利用3年时间,择优奖补一批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成效显著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旨在进一步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
推进专利供需精准对接
据介绍,专项计划以省为单位开展实施,有关省份需要聚焦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高等院校,依托相关产业集聚的城市或产业园区,重点开展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激发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活力,指导高校院所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挖掘质量较高、具备市场前景的专利;鼓励国有企业分享专利技术,通过先使用后缴纳许可费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
二是推进专利供需精准对接。依托高校院所知识产权和技术转移中心、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载体,集中发布专利技术供给信息,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推广应用;以中小企业集聚区域为重点,支持服务机构帮助中小企业获取目标专利,组织高校院所、国有企业深入中小企业开展专利技术对接活动;引导涉农专利技术向县域和农业园区转移转化,助力乡村产业发展;鼓励专利权人采用或参照“开放许可”方式,提前发布专利转让费用或许可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条件。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