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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用户打车一年竟要多花3000元?这些互联网企业被曝“杀熟”(4)

2021-03-17 13:49央视新闻客户端浏览:

  大数据杀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还是偶尔遇到的个例呢?记者在北京街头和写字楼随机进行了采访,在记者的调查中发现,很多消费者表示自己或者身边的朋友,都遇到过大数据杀熟,无论是订外卖、订酒店,还是网约车、网络游戏都有遇到过,对于这样的行为,大家也都表示难以接受。
  北京奥古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暴杰告诉记者,大数据杀熟这一现象从2016年就开始进入公众视野。“大数据杀熟一般是指,经营者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运用大数据和算法分析消费者的偏好、消费习惯、支付能力等信息,建立了用户画像,然后将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以不同的价格卖给不同的消费者,从而获得更多利润的行为。大数据杀熟具有价格歧视的表象,但是在本质上,大数据杀熟应当属于一种价格欺诈行为。”
  暴杰律师认为,大数据杀熟这种情况在两个阶段涉嫌违法,第一个是在用户个人信息收集阶段,可能涉嫌违法收集个人用户信息。第二个阶段是运用大数据杀熟的实施阶段,涉嫌的是价格欺诈,结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它主要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北京奥古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暴杰: “在2021年的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重点指出了关于差别待遇,以及大数据杀熟具体的认定,我们认为可以考量以下几个因素,第一个因素是如果我们发现行为是基于大数据和算法,根据交易相对人的支付能力、消费偏好用户习惯等,实施差异性交易价格或者其他交易条件的,这种我们就可以认定是其中之一。第二种实施差异性标准、规则和算法的。第三种是实施差异性付款条件和交易方式的。”
  那么关于大数据杀熟,在我们现有的法律规定中应该如何处罚呢?
  北京奥古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暴杰: “如果存在大数据杀熟的行为,我们有两种处罚规定,一种是责令限期改正,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且没收违法所得处于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比如说多次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何解决这一现状,暴杰律师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北京奥古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暴杰: “对于举证的问题,我们可以采用多样化的比较方式,比如说采用不同的手机、不同的号码来分别试一下,看看是不是存在大数据杀熟现象,如果存在这个现象的话,我们的消费者应当及时的截屏,保存证据,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第二个是我们应当把它形成一种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商家就要考虑自己被处罚的成本和承担的责任。”
  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利用庞大数据及用户场景黏性进行大数据杀熟的行为,侵害消费者数据主体权利和公平交易权以及知情权,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我们希望相关执法和监管部门能够进一步落实中央要求,加大力度对于大数据杀熟等平台不规范的经营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切实保障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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