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深化巡回检察 严防“纸面服刑”(3)
2021-03-01 15:54最高人民检察院浏览:次
推进“四个转变”。巡回检察深入发展,要进一步推动巡回检察从注重发现一般性问题向注重发现重大和深层次问题转变,从注重发现监狱执法问题向注重发现背后的相关职务犯罪问题转变,从注重发现和提出问题向注重发现、提出和推动有效解决问题并重转变,从注重对外监督向注重对外监督与自我监督并重转变。
提升队伍素能。择优选用巡回检察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通过发挥案例指导作用,统一执法司法理念、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加强巡回检察人才库建设,发挥业务骨干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巡回检察业务和理论研究,研究巡回检察业务前瞻性、基础性理论。
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瞭望》:巡回检察工作如何促进解决“纸面服刑”等刑罚执行活动中的“顽瘴痼疾”?
杨春雷:“纸面服刑”等刑罚执行问题发生后,最高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听取案件汇报,指派专人参加中央调查组赴内蒙古等地开展调查,组织开展违规违法“减假暂”“顽瘴痼疾”及“减假暂”监督制约机制等专题调研,研究分析“纸面服刑”等违规违法问题产生原因,提出解题对策,要求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制度优势,努力发现“减假暂”问题深层次原因。实践证明,全面深入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可从一定程度上促进解决“纸面服刑”等刑罚执行活动中的“顽瘴痼疾”。
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巡回检察改革新路径,把巡回检察工作与“减假暂”监督办案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巡回检察人员交叉、视角不同、机动灵活、力量集中、形成震慑等制度优势,通过集中查阅监狱“减假暂”案件卷宗,与罪犯谈话,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等方式,查找刑罚变更执行中的“顽瘴痼疾”,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例如,在去年开展的省内交叉巡回检察中,浙江、贵州检察机关重点检察黑恶罪犯、职务罪犯等重点罪犯的刑罚变更执行,广西、山东着力摸排“减假暂”案件背后的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犯罪及其他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线索,立案查处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甘肃在巡回检察中还对6名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情况进行实地复查核实,对其中2名罪犯建议收监执行,被监狱采纳。
又如,在最高检直接组织的跨省交叉巡回检察中,发现监狱不同程度存在罪犯减刑间隔期未满、罪犯被处罚后限制减刑期限未满即获得减刑等问题,并对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剖析,反馈给监狱并督促监狱整改。
《瞭望》:未来巡回检察工作重点是什么?
杨春雷:未来一个时期,巡回检察工作重点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部署,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巡回检察工作。全面总结监狱巡回检察经验,完善巡回检察工作标准、职责、内容和程序,扩大交叉巡回检察范围,实现交叉巡回检察常态化,做好监狱巡回检察与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排查整治、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等业务的有机结合,注重发现和纠正监狱执法中的深层次问题,提升巡回检察质效。
第一,进一步完善巡回检察制度和工作机制。修订完善监狱巡回检察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理顺巡回检察与派驻检察的关系,厘清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的职责分工,明确派驻检察的职责范围,规范巡回检察的内容、时间、频次和人员调配,重点是对交叉巡回检察予以规范。加强巡回检察案例库建设,组织制发巡回检察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抓好巡回检察人才库建设和应用工作。组织对监狱巡回检察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和质量评查。做好监狱巡回检察的“后半篇文章”,及时开展监狱巡回检察“回头看”,监督监狱、派驻检察室把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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