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罚款指标、避免多头执法 行政处罚法有了新规定(3)
2021-01-28 14:25人民日报浏览:次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还规范非现场执法,增加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比如,通过监控录像调查取证,应当提前经过审核,而且要有明显标志。这样做,可以防止‘钓鱼执法’等不当行为。这对交警执法、治安管理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王若磊说。
此次修法还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增加规定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行政机关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依法快速、从重处罚。
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增加规定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不得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这一规定有助于防止一些地方行政机关搞‘罚款经济’、设定‘罚款指标’,促使行政执法回归本位,发挥应有的作用。”王若磊说。
图片说明:
图①:执法人员在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水泉镇一个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刘明祥摄
图②:吉林省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药店进行执法检查。孙文财摄
图③:春节临近,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应急管理局开展节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谭云俸摄
图④: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一处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警正检查司机的证件。王建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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