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
2020-12-31 14:52正义网浏览:次
人民法院可以将判决结果告知被诉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者其他相关的职能部门。
四、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解释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解释自2018年3月2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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