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机关对王玉柱涉嫌两罪案提起公诉
2020-12-11 13:17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北京12月10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春薇)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玉柱(正局级)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玉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玉柱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玉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玉柱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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