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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原常务副旗长金山被判有期徒刑13年

2020-12-10 13:18新华网浏览:
  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9日电(记者贾立君)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依法对赤峰市巴林右旗原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金山犯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单位行贿罪一案进行宣判,一审判处金山有期徒刑13年。
  法院查明,金山在先后担任巴林右旗财政局局长、巴林右旗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国有资产1043.265054万元;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2091.66万元重大损失;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向某市财政局局长行贿16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元。
  日前,法院以犯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单位行贿罪,一审对金山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其退缴的100万元赃款和剩余违法所得943.265054万元继续追缴后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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