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欺诈退市第一案的台前幕后(3)
图①:检察官总结交流办案经验
图②:庭审现场
图③:苏凤琴研读证券犯罪相关案例
创业板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而被强制永久退市的上市公司
公司财务、销售、高管集体参与造假,骗取上市资格
涉案金额2.57亿元
财务造假对象涉及近百家上下游企业,1.1万余名投资者受害
11月6日,最高检联合证监会发布了12起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创业板欺诈退市第一案”——辽宁省丹东市检察院办理的欣某股份有限公司、温某、刘某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首当其冲。近日,本报记者来到丹东市检察院采访,办案检察官苏凤琴、付浩讲述了该案的来龙去脉和办案的点点滴滴。
强制退市
引发市场关注
“成立于1999年的丹东欣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欣某公司)是一家制造、加工和销售MCR磁控电抗器、磁控消弧线圈等电气产品的民营企业,企业拥有国家外经贸部批准的产品进出口经营权,是国家科技部确定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资产总额近2亿元,员工560余人。”提起欣某公司的前世今生,办案检察官苏凤琴了然于胸。
2014年至2016年,对于欣某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某、财务总监刘某,以及1.1万余名投资者来讲,是刻骨铭心的三年。“三年间,欣某公司经历了从勇立潮头到堕入深渊的大喜大悲,广大投资者更是遭遇了大起大落的人间悲喜剧。”对于公司上市前后的遭遇,办案检察官付浩同样唏嘘不已。
付浩向记者介绍,2014年1月27日,欣某公司二度闯关IPO成功,顺利登陆创业板市场,发行价为16.31元,公司也成丹东市第二家上市公司,全市上下和广大股民欢欣鼓舞。
2015年5月,虽然业绩并不是很亮眼,但公司股价达到历史最高值63.67元,公司总市值25亿余元。
好景不长,2015年5月,证监会在对欣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了其涉嫌财务数据不真实、虚增经营活动现金流等违法线索,随后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2016年7月5日,证监会开出A股市场有史以来对欺诈发行的最重罚单,对该公司及其17名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温某和财务总监刘某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惩罚措施,公司被启动强制退市程序,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被罚款5700万元。三天后,证监会宣布启动欣某公司退市程序,且暂停上市后不得恢复上市,退市后不得重新上市。这对该公司而言,无疑是一张离开A股市场的“驱逐令”。
一时间,消息引发金融市场高度关注,公司股价从最高点至处罚发布后三周下跌了92.2%,投资者蒙受巨额损失。
同年7月28日,证监会启动衔接程序,将该公司欺诈上市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侦查。12月,丹东市公安局将案件移送到丹东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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