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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关注 | 大道不容路蠹(3)

2020-11-30 14:38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

  现场管理的严与宽、紧与松,与施工单位利益攸关。有的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偷工减料,主动向管理人员行贿,希望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有管理人员想方设法设租寻租,在需要其出面协调通信、燃气、电力等部门时,借机索要财物。双方沆瀣一气,行贿与受贿、“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圈子由此形成。
  拿好处费、接受老板们吃请成了“家常便饭”,刘沈吉和张杰在权力带来的快感中无法自拔。
  “我也知道,老板们的巴结讨好不是出于真心,不过是希望在施工现场少挑毛病,在工程款支付方面多帮帮忙。”张杰坦言,手中有了权力后,没能抵挡住“糖衣炮弹”,“平日里跟着施工单位老板吃饭唱歌,怎么还能公正地管理、监督他们的工作。”
  把质量监督当作筹码攫取一己私利
  把好施工质量关,关系道路寿命和交通安全。竣工验收是交通工程项目的收官环节,也是把关工程质量的兜底一关。然而,一些腐败分子把施工质量当作权钱交易的筹码,不惜以国家财产损失和群众安全为代价,攫取一己私利。
  当下属发现某企业在道路施工中偷工减料,正准备处罚通报时,时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的周舒出面了。
  “这是吹毛求疵,没事找事。”周舒不仅没有追究施工企业,反而把责任全部归咎于湿陷性黄土土质的问题,堂而皇之地站出来为施工企业开脱。
  作为监管方交通运输厅的一把手,周舒在道路工程质量监督上给企业“网开一面”,正是瞅准了某些道路质量问题的隐蔽性和延后性。
  以路面厚度为例,“施工单位有意偷工减料,本应6公分的厚度只做5公分,差的1公分能省不少钱。”周舒说,厚度不够影响道路寿命,但不会马上出问题,几年以后才会表现出来。
  现场监督“放水”,工程验收也对问题视而不见。立项、招标、施工、验收,工程项目环环相扣,一个环节发生失职失责或行受贿问题,往往也会为下个环节埋下腐败隐患;不法商人为获取更大利益,也试图影响各分工环节,甚至进行从上到下的规模化“围猎”。
  一把手带头腐败,班子成员参与其中,中层干部上行下效
  据悉,周舒曾任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一把手长达十年。为和他拉拢关系,不法商人不断输送钱物,逐渐结成利益输送链条。
  2020年3月19日,周舒受贿案终审宣判。周舒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
  记者梳理近年来交通工程领域的腐败案件发现,该领域窝案串案易发,不乏一把手带头腐败,班子成员参与其中,中层干部上行下效的情况。
  比如,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邹喆,在多个航道整治工程项目中收受贿赂,并为私营业主提供帮助,扰乱长江航道建设市场正常秩序。
  上梁不正下梁歪。在邹喆的“带动”下,工程局内多名干部同流合污,呈现出领导以权谋私、下属利益均沾、老板行贿发财的非法利益格局,“靠长江吃长江”“靠航道吃航道”,政商关系扭曲异化,严重破坏了行业政治生态。
  解决制度规定空转、权力监督缺位等突出问题,织密交通工程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网
  “谁送的钱越多谁最后赚的钱就越多,谁的关系越好谁的工程就越好。”某行贿人员在接受调查时坦言,当行业内形成了行受贿的不良风气,后果必然是“劣币驱逐良币”。
  表面是贪腐问题多发,实际上是交通工程领域政治生态出了问题。一把手大权独揽、任性用权,重要项目或亲自安排、或授意他人按照自己意图运作,单位内部上行下效,导致明规矩名存实亡,“潜规则”大行其道,反映出交通工程领域制度规定空转、权力监督缺位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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