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学生实习坠亡事件背后(2)
2020-11-04 14:16中国青年报浏览:次
8月末,李致材再次提出要回家,李刚这次心软了,他觉得儿子每天工作太累,让张卫莲给学校老师打电话。据张卫莲回忆,黄波老师告诉他们,学校很重视这次实习,完成实习任务的学生,将来考学时会有加分;以后学校安排工作,也会让认真实习的学生“先挑好工作、好单位”。
听老师这么说,夫妇俩鼓励儿子再坚持坚持。
记者就此说法是否属实,致电询问黄波,黄波称跟学生家长“有过交流”,但未透露具体交流内容。
事后,李刚和张卫莲一直为此后悔。他们觉得,如果那时让儿子回来,就不会发生坠亡的事。
不合规的合同
夫妇俩怎么也想不通,儿子为什么会坠楼。
9月28日,李刚转给儿子1000元,让他国庆放假时买点好吃的,当时,李致材跟父母说国庆节工厂只放一天假,不回家了。等到9月30日中午,李致材又跟姐姐说想要回家。
事后,张卫莲得知,李致材在跟姐姐通电话后,与班主任王坤通了29分钟电话,但具体内容不知。记者就此事询问王坤,王坤未作回应。夫妇俩从学校老师那里得知,李致材还曾向车间提意见,未被采纳。
夜班从晚8点上到次日早8点,张卫莲说,上夜班时儿子睡不够也吃不好,他们收拾遗物时发现李致材买了三四包饼干、面包,还有操作机器时用的手套。李致材曾跟妈妈诉苦,说自己因操作机器时间过长而手疼。
王田田也觉得在那里工作很累,在车间里,他要操作3台机器,因为站立时间过长,他的脚踝都肿了。车间里24小时充斥着机器操作的“吱吱”声。工作了20多天,他感觉身体吃不消,办理了离职,跟几个同学自行买票回了沂水。
昆山市张浦镇一家为恒源招工的劳务公司老板告诉记者,张浦镇的企业上千家,恒源公司是当地规模较大的企业,车间里30岁以上的男性居多。对年龄较小的职校学生,他一般安排他们到电子厂做工,那里的活儿更轻松。
10月30日,记者在恒源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看到,厂房挂着招工的红色横幅,招聘操作工、包装工。该厂一位员工告诉记者,公司一直缺工人,招进不少临时工,车间里也能看到不少学生工。据该厂多位员工介绍,厂里共有3个车间,有两个车间开工,每个车间每班约有50个工人。学生共有三五十人,山东学生居多。
不同类型工人的工资结算方式不同。临时工按天结,一天200多元。正式工底薪为2020元。工作时间之外做工,有的计时,有的计件付酬。有员工告诉记者,操作工多计件算工资。
张卫莲听儿子说,自己跟老师傅学习时按天算工资,自己操作后计件算工资。王田田则听说,加工一个零件能挣几角钱,但具体数额不知,也不清楚自己是否有底薪。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习单位应该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该规定要求,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未满18周岁的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此外,实习协议内容应当包括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休假安排等。
但记者获得的一份学生与恒源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签订的“全日制劳动合同书”显示,上面只标有实习时间与发薪日时间,实习报酬及休假安排等均未注明,且没有学校一方盖章。
李致材未满18周岁,但张卫莲说,自己不知道协议书的事,也未签过字。
记者就此询问此次实习的负责老师刘树超,刘树超未作解释。
多名学生反映违规问题
沂水县职业学校一位分管学生实习安置的老师告诉记者,他以往与实习企业对接,学校、学生、实习企业要签订三方协议,并加盖学校与实习企业的公章。他表示,学生自愿参加实习,“不是强制性的”。学生是否加班也自愿。若需要学生加班,企业应当在招工简章中注明每小时学生所得工资,以及加班所得工资。他表示,学生实习都有基本工资,但请假、旷工太频繁,基本工资可能会被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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