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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对煤炭资源领域腐败倒查20年 媒体:乌金除垢(2)

2020-07-20 18:35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27日至6月10日,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七轮巡视7个巡视组对鄂尔多斯市等7个盟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4个厅局和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个国有企业开展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视。与此同时,7个盟市同步组建21个巡察组,与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上下联动,对237个涉煤部门(单位)开展巡察。
  内蒙古各地基层纪委监委也在统一安排下开始发力。通辽市纪委监委成立5个督导组,对2000年以来煤炭资源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深挖彻查利益输送链条;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实行“挂图作战”,要求各旗县(市、区)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扎实开展排查工作;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纪委监委实行“三挂战法”,即挂帅领战、挂图作战、挂牌督战;乌海市海勃湾区纪委监委精准发力,梳理8个涉煤部门的廉政风险点,与17家煤矿企业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梳理3500多名公职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采集表》并抽查核实。
  正如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所说,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事关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事关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事关规范经济秩序,事关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各族群众福祉。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扛起重大政治责任,扎实有力抓好专项整治监督工作。
  问题启封
  “有的执行政策变形走样,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用权、随意审批,违规违法获取、倒卖煤炭资源时有发生;有的配置资源突破底线,审核把关不严,申报情况不实,违规违法配置煤炭资源问题突出;有的实施项目逾越红线,火区治理项目实施混乱,‘骗煤’‘套煤’等依然存在……”近期,随着自治区党委巡视组陆续向全部被巡视党组织反馈巡视情况,煤炭资源领域的问题逐一暴露出来。
  不仅如此,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视组组长介绍,其他问题还包括:有的发挥领导把关作用有偏差,违规决策、盲目决策、任性决策,治理整顿上失责乏力,非法开采、越界开采等问题突出;有的利用职权设租寻租,利用资源配置权力搞关联交易、权钱交易,涉煤腐败严重污染政治生态;有的把煤炭资源当“唐僧肉”,“靠煤吃煤”“靠矿吃矿”“靠企吃企”;有的落实整改责任不够彻底,表面整改、边改边犯问题依然存在。
  巡视反馈意见,给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留下了深刻印象。“可以说,反馈意见抓住了煤炭资源领域问题的要害,特别是针对资源配置和煤炭资源领域权力运行的特点,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建议。并且反馈意见具有系统性,不是停留于表面的违规违法问题,而是深入到了煤炭资源领域体制机制的深层次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整改意见。”
  抓得准、挖得深,契合内蒙古煤炭资源领域权力运行的特点和近年来腐败案件的规律,在庄德水看来,这些反馈意见“有利于下一阶段内蒙古煤炭资源领域的改革创新,也为之提供了工作指引。”
  此次专项巡视对象分为三类,一是内蒙古的盟和市,针对煤炭资源较为丰富的盟市党组织主要领导班子进行巡视,重点是履行对煤炭资源领域的主体责任;二是自治区主管部门,包括决策监督部门;三是涉煤的国有企业。
  “把三类主体都纳入到专项整治的范围,实现了监督的全覆盖,更实现了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和制约,包括涉煤领域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以及宏观层面的主体责任。”庄德水认为。
  据了解,内蒙古煤炭资源九成以上集中在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和呼伦贝尔市,此次专项整治中,自然成为整治重点。
  综合这三地的反馈意见,不难发现,均存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如鄂尔多斯市“选择性落实涉煤国企改制规定,违规配置煤炭资源、低价转让探矿权、违规变更国有煤矿股权问题时有发生”,锡林郭勒盟“对国有煤矿改制工作领导不力、监管缺失,违规获取、倒卖煤炭资源问题突出”,呼伦贝尔市“采取简单粗放的开发模式扩大煤炭产能、引进煤炭项目、配置煤炭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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