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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应对走私犯罪新变化(4)

2020-07-14 10:15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

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应对走私犯罪新变化

高孝义

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应对走私犯罪新变化

王幼君

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应对走私犯罪新变化

图表一:2015年-2019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

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应对走私犯罪新变化

图表二:2015年-2019年审查起诉案件罪名分布

  □为适应自贸试验区新型海关管理模式,司法机关需要增强风险防控意识,积极防控走私犯罪风险,创新机制建立法治自贸区。
  □注重源头治理,加强走访调研,分析梳理营商环境建设中法律风险和监管漏洞,加强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主动回应非公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切实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
  □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微博平台等新媒体、自媒体渠道,及时公开法律文书、发布走私犯罪案件白皮书,拓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提升社会公众对走私犯罪的认知度,做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下称“上海市检三分院”)作为全国第一家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办理海关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走私刑事案件,从2019年1月起开始办理上海海警局侦查的走私刑事案件。
  五年来,通过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海关缉私局、上海海警局等相关职能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共同分析研判走私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合力打击、预防各类走私违法犯罪行为,为把上海建设成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贡献检察力量。
  走私犯罪新变化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市检三分院共受理海关走私犯罪批准逮捕案件398件/843人。经审查,对314件/627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坚持“少捕慎捕”,对无逮捕必要的105人作出相对不捕决定。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改变强制措施23人。受理海关走私犯罪审查起诉案件645件/1605人(单位)(见图表一)。经审查,对551件/1358人(单位)提起公诉。对46件/68人(单位)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单位犯罪多发,涉案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较高。从犯罪主体来看,利用公司、企业等组织形式进行的单位涉税走私案件属于常态。五年来,上海市检三分院受理审查起诉的645件走私案件中,涉案单位犯罪263件,犯罪嫌疑单位达307个,单位犯罪率约为40.78%。从犯罪嫌疑人的文化程度来看,大部分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较高,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491人,约占39.95%,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40人。此外,外籍犯罪嫌疑人68人,港台犯罪嫌疑人26人,分别约占5.71%、2.18%。
  涉案罪名相对集中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五年来,上海市检三分院受理审查批捕案件及审查起诉案件中,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件占比分别达72.1%、78%,占比处于绝对高位。其中,走私成品油、白糖案件数及人数呈爆发式增长态势,2017年无受理该类案件,2018年受理该类案件审查批准逮捕37件/121人,审查起诉42件/134人(单位),分别占受理审查批捕案件及审查起诉的36.63%、30.22%。2019年受理该类案件审查批捕57件204人,受理审查起诉59件284人(单位),分别占受理审查批捕案件及审查起诉的41.61%、28.78%。同时,走私象牙、穿山甲鳞片、欧洲鳗鲡鱼苗、日本拟水龟等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类案件呈上升趋势,分别占受理审查批捕案件及受理审查起诉案件的7.29%、8.99%。2019年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案件增幅明显,案件绝对数仅次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件(见图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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