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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确保法律各项规定落实落细(2)

2020-07-07 11:27法制日报浏览:

  “目前,为迎接新法的施行,各区采取的方法、路径不太一样,但都有一个‘为新法施行创造有利条件’的初心,这值得肯定。”天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处长张玉福评价。
  精确筹划
  促法律执行渐成体系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为这项系统性工程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5月12日,司法部召开专门会议,就认真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作出明确部署。以此为契机,天津市司法局明确要求,各区司法局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严格依法办事,精准发力,找差距、补短板,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迈上新台阶。
  天津市司法局提出,各区司法局要根据社区矫正法的规定,向各自所在的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最大支持,依法做好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置;要挖掘自身潜能,夯实区级执法力量;要加强与有关单位协作,做好重点执法环节的衔接与配合,防止工作出现盲区与“真空地带”;要深度整合社会力量,充分动员有专业资质的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要加强信息化手段,认真落实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标准,推进一体化信息平台应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智慧运行。
  作风建设是推动新法实施的重中之重。天津市司法局明确要求,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与基层一线执法主体,不断提升其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能力,更让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作为社区矫正制度变革的见证者、参与者,我们站在社区矫正工作的更高起点,肩负着履行好社区矫正法赋予的新使命,压力与机遇并存,这需要我们以新迎新、以新应新,高标准推动新法施行。”天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红卫表示,“对此,我们责无旁贷!”(记者 张驰)(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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