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钱场所很少查,不给钱重点查” 公安局副局长的“潜规则”(2)
2020-06-19 19:49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次
翻开刘相兵履历,可以看到他曾经业务精、能力强,获得组织和领导的认可,“公安局执法标兵”“十佳派出所长”等各种荣誉加身,是同事学习的标兵。他从一名普通的民警,一步步被提拔为海州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曾经的刘相兵踌躇满志,想好好干出一番成绩,但随着职务的变化,他的金钱观、权力观逐渐发生变化。“在各种思潮的入侵下,在各种利益群体的围猎中,我没能很好地把握方向。逐步失去自我,迷失方向,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很多年轻民警都曾以他为榜样,谁能想到他还有如此不为人知的一面。”“曾经的学习先进,最终落得个锒铛入狱的下场,真是令人唏嘘。”提到刘相兵,同事们叹息不已。
“我对不起给我荣誉的组织,亲手毁了自己、毁了家庭,女儿也因我而彻底葬送了前程,我后悔至极!”2020年1月17日,灌南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相兵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沈东方 通讯员 张岩)(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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