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e线
PC版

推销、骚扰电话、垃圾短信频现 个人信息如何保护?(2)

2020-06-15 18:22人民日报海外版浏览:

  小张一直在想,像网购订单等这些私密信息是如何泄露的?实施诈骗的人怎么会对自己的网购订单如此熟悉?
  近年来,网络诈骗案件频发,形式五花八门,有的是根据网购订单实施诈骗,有的是根据个人信息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等。归根结底是个人信息泄露才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不仅如此,“中国已经成为互联网大国,数据是基本的生产要素,个人信息保护是数字时代数据治理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社会治理的驱动、产业发展实际以及全球立法趋势影响,使得中国制定专门系统化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势在必行。”廖怀学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向记者介绍了当前中国保护个人信息的相关法律法规,“多年来,国家立法机关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在《网络安全法》《民法典》以及《刑法修正案》(七)和《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中对个人信息保护均有规定。保护个人信息是信息时代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权和人格尊严以及安全的重要方面。”
  散见于各部法律中的相关条款,对个人信息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分散的立法可能造成相互矛盾,难以明确个人信息执法分工,不利于统一个人信息保护行政监管,也不利于公民提高个人信息权利意识。”廖怀学说。
  此外,对企业而言,面对个人信息保护规范分散、模糊的局面,产业发展亟待明确、统一的规则给予指引。
  所以,制定一部专门的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势在必行。同时,个人信息保护不仅是中国面临的独有问题,世界各国都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个人信息。其中影响较为深远的是欧盟制定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号称“史上最严”的数据保护条例,2018年在欧盟通过并开始实施,谷歌、推特、脸书等网络公司均遭到了欧盟的调查并处以罚款。
  保护与发展应并行不悖 
  近年来,政府相关部门一直在加大保护个人信息的力度,整治行业违法收集用户信息的乱象。
  2019年,中央网信办、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决定自2019年1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一年来,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在专项治理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的“APP侵害用户权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多款APP完成自查整改,对236款APP运营者下发整改通知书,公开通报56款APP、下架3款APP。
  此外,《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在2019年发布,《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从2018年全国两会开始,代表委员不断就个人信息保护提出意见和建议,是两会关注的热点之一。今年两会,个人信息保护被明确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信息产业是未来中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都将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过程中,除了要坚决维护用户个人的信息安全之外,还要统筹兼顾信息产业长久发展。
  这也正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的难点所在。张新宝将此总结为四点:第一,平衡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产业经营主体的数据权益;第二,保护的机制与体制;第三,“私”的市场主体的个人信息保护与“公”的国家部门在保护个人信息规定方面如何统一和协调;第四,选择什么样的国际标准来与国际接轨。
  廖怀学建议,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过程中,要遵循平衡、并重和兼具三个原则。
  个人信息保护与促进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平衡。也就是在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的同时,结合中国产业发展实际状况,促进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平衡个人信息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利益关系。
  个人信息保护与促进数据资源利用并重。个人一般信息和敏感信息对个人隐私保护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性程度有所不同,在进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时,应对二者进行区分并设置不同的同意、利用和流通规则,促进个人信息数据资源的充分开发和利用。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