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新:深挖根治、长效常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到底!(2)
2020-06-01 09:22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浏览:次
——打击有力。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如何,是否依法打掉了一批人民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是重要检验。截至4月底,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3120个、涉恶犯罪集团9888个,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8422件175237人,一审判决19381件119855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6098件,处理6719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056人,移送司法机关7527人。
——办案规范。能否依法办好涉黑涉恶案件,做到依法严惩、除恶务尽,是对专项斗争法治化水平的一场“大考”。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案件办理,依法将云南孙小果案、湖南“操场埋尸案”等大要案件办成了具有标杆意义的铁案,维护了公平正义,彰显了法治精神。
——整治深入。专项斗争不是一打了之,而是要进行边治边建,起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净化一方的效果。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一案一整治”,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治理,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有效防止了黑恶势力边打击边滋生。
——群众满意。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专项斗争评价体系的重要导向。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办好涉黑涉恶案件,带动解决人民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实际问题。从中央扫黑除恶三轮督导调查结果看,各地群众满意度均在98%以上,扫黑除恶已成为党的十九大以来最深得人心的大事之一。
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形势特点和制胜之策
记者:当前,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和特点如何?
陈一新: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三年,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点。
——进入“深挖根治”决战决胜的阶段。两年多的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有一些黑恶势力潜藏蛰伏下来,一些“保护伞”还未连根拔起,一些大案要案尚未深挖见底,一些地区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尚未彻底铲除。要持续加压发力,不断调整策略方法,拿出新招、硬招、实招,啃下“硬骨头”、攻破“硬堡垒”。
——进入“行业整治”动真除患的阶段。各地各部门整治了一批行业乱象,完善了一批监管制度,但仍有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存在“重打轻建”倾向,行业乱象久治不愈。要把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作为扫黑除恶决战决胜的重要战场,以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态度向顽症痼疾动刀,从源头上整治行业乱象。
——进入“长效常治”开局起步的阶段。当前,全社会对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果欢欣鼓舞,但仍有部分群众担心黑恶势力卷土重来,一些部门担心协调推动力度减弱。要深化对专项斗争规律的把握,健全完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真正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进入“斗争成果”全面检阅的阶段。党中央提出三年专项斗争的目标要求是,黑恶势力犯罪要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要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要得到明显加强,基层治理能力要明显提升,黑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要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要进一步提高。要对标对表这一目标要求,逐项对表查账,理一理哪些目标已经实现,哪些工作还存在差距,有针对性地强化措施、改进完善。
——进入服务大局夺取全胜的阶段。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之年。要以专项斗争为牵引,对黑恶势力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中国之治”再创佳绩。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