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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偷拍事件频发谁之过(2)

2020-05-30 20:13法制日报浏览: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如果嫌疑人偷录的视频中包括性爱视频,并且将其传播出去,可能还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酒店承担侵权责任
  监管力度亟须加大
  入住酒店却被偷拍,此类事件该如何追责?
  对此,张星水认为:“如果酒店客人向法院起诉,首先要追究的是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也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客人也可以起诉酒店,如果自己的人身权特别是隐私权等权利确实因为此事受到侵害,存在事实证据,受害人可以向酒店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宾馆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因为他们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其管理漏洞为嫌疑人提供了犯罪机会。”
  据张星水介绍,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但酒店方面并未采取措施使酒店客人的隐私权得到法律框架内应有的保障。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酒店作为公共场所,适用这一条款,其管理人没有尽到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住店客人的隐私权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星水说,虽然侵权行为并不是由酒店直接做出,但是侵权行为发生在酒店内部,为客人带来了隐私权损害、不必要的损失和精神损害,这就涉及民事赔偿责任。
  朱巍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权责任法都有提到安全保障义务,酒店有责任保障入住酒店客人的安全。酒店在查房进行安全检查时没有发现安装的偷拍偷录设备,导致了后续事件的发生。由于酒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受害客人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民法总则的相关内容要求酒店赔偿。酒店不能以不知情为借口开脱,而应该履行彻底查房的责任。
  张星水建议,酒店应该从此类案件中吸取经验教训,在酒店管理中将保障客人安全提升到重要地位,制定更严格的安全标准和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等级监管,并落实到行动上,比如采取严格的安保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在保护客人隐私信息上,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比如瑞士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储户信息安全保护系统相关经验。此外,酒店应该积极排查外来人员,加强对那些既不是内部工作人员,也不是酒店客户的外来人员的审查力度,在装修、加工改造时也要注意安全检查,注意工程监理,防止他们利用酒店的管理空档安装犯罪道具,提前堵死犯罪路径。
  张新宝认为,相关部门应该出台一些措施,比如定期对酒店客房进行电子产品检查等。
  “任何一个行业都应该尊重自己行业的基本伦理,尊重社会的公序良俗。酒店应当依法依规经营,积极保护客人的人格权、隐私权、财产权等。”张星水说。
  面对被偷拍偷录的风险,消费者应当如何保护自己不受侵害?
  张星水建议,消费者外出时应该具有安全意识,出远门时也应该注重细节,尽量避免成为犯罪分子的猎物。首先,要选择正规的酒店,避免选择非正规、管理混乱的酒店。其次,消费者入住酒店后应当加强防范意识,可以检查一下房间四角,筛查是否被安装了录音录像设备,尽力排查安全隐患。第三,消费者应该注意在酒店内的言谈举止,保持谨慎。
  朱巍指出,消费者入住酒店后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进入房间后关灯、拉上窗帘,在黑暗环境中检查地面或墙面是否有亮点,如果有,就要排查是否有窃听、窃录设备存在;其次,观察房间的镜子是否为双面镜,可以用手指触碰镜面,如果发现倒影和手指之间没有空隙,就是双面镜,有可能威胁自身隐私安全。
  “目前,市面上已经出现了反监听监视的相关探测设备,可以屏蔽、发现监听信号,也可以取得一定保护效果。出门在外的消费者一定要有安全意识,入住酒店时尽量避免非正规的民宿,应以正规的大型酒店作为首选。”朱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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