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亩山地被非法取土后成荒山 公益诉讼监督让其变良田(3)
2020-05-07 15:28正义网浏览:次
围绕这一问题,光山县检察院以点带面,自2018年11月开始,对全县页岩砖厂存在非法取土行为开展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先后走访了10个乡镇的14个页岩砖厂,排查是否有公益诉讼线索。
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有成效
果不其然,2019年4月,办案人员发现该县北向店乡高山村一带有一处大面积取土现场。该处地面被挖得坑坑洼洼,从周围地形能判断出这里原本是一处丘陵地带,大约有4米高的土山被一点点蚕食,形成了总面积有50余亩的取土现场。
经深入调查得知,自2013年以来,该县罗陈乡一页岩砖厂因烧砖需要,在未办理任何占地手续的情况下私自与北向店乡高山村山东湾村民组签订为期3年的用地协议,将位于光马路南侧的一块高约3米、面积29.48亩的岗地平整为良田,并辅以修路、挖塘等基础设施工作,按每亩2300元给予补偿,该土地规划性质为自然保留地,俗称荒坡地。
2017年年底,该砖厂又如法炮制,与北向店乡代湾村吴湾村民组签订用地协议,将上述地块北侧的一块20.45亩岗地平整为田地并修路挖塘,每亩给2300元的补偿费,该地块土地规划性质为林地。这两块平整土地所产生的土都无偿归砖厂使用。
经过调查还发现,早在2013年7月,该砖厂就因擅自占用罗陈乡张楼村后张组荒草地和林地共7825平方米取土制砖,被光山县国土资源局进行行政处罚3.9万余元,在县自然资源局的监督下,还对被毁坏的土地进行了复垦,种上了水稻。
光山县检察院认为,该砖厂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后果是明知的,但屡次再犯,以为和村民组签订了补偿合同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在其挖土过程中,北向店乡国土资源管理所和光山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多次对违法取土行为进行了制止,要求对破坏的地块进行复耕,但未对上述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砖厂亦未对破坏的地块进行复耕,监管部门明显存在失职。
2019年5月10日,光山县检察院委托县土地规划测绘队对现场进行了测绘,经测绘,该砖厂在北向店乡高山村山东湾村民组取土的土地面积为35.3亩,在北向店乡代湾村吴湾村民组取土的林地面积为21.85亩。
针对发现的问题,光山县检察院区分不同地类,分别向县自然资源局和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立即制止非法占用土地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开展土地复垦工作。
接到检察建议后,光山县自然资源局和林业局都非常重视,光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该砖厂进行了行政处罚,并监督砖厂对两块土地进行复垦,修建了水塘和沟渠,达到土地种植条件。而光山县林业局经过调查,认为可能构成犯罪,将线索移交光山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6月11日,光山县森林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该砖厂负责人进行立案查处。
据统计,通过这次专项监督活动,该县页岩砖厂非法取土的情况得到了有效遏制,先后有百亩荒山荒坡被改造为了良田。同时,办案检察官还结合办案主动送法到各个页岩砖厂,宣讲了非法占用土地取土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引导其合法合理地取得黏土资源,依法经营渐成习惯。
案后说法
页岩砖厂挖山取土类违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因为不是将农用地改变为建设用地,行为人普遍没有占用土地需办理用地手续的概念,行政执法部门也不重视,发现后也没有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只进行口头制止,因此造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直持续,最长的已持续6年。同时,页岩砖厂挖山取土一般是与村民组私自签订了协议,给予了补偿,村民组对荒山改造成耕地也比较支持,造成该类违法行为不仅面广,且发现线索较难。我院在两年时间内,围绕全县页岩砖厂周边开展深入的步行走访,提高了发现线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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