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亩山地被非法取土后成荒山 公益诉讼监督让其变良田(2)
2020-05-07 15:28正义网浏览:次
接到检察建议后,光山县矿管办委托省自然资源厅指定的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对非法采矿的方量进行了鉴定。2019年11月13日,经过鉴定,最终认定该砖厂非法开采区面积为31161平方米,非法开采矿产品数量为61602.4立方米。
针对这个鉴定结果,光山县矿管办委托该县物价认定部门出具了价格认定报告,认定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人民币5.7万余元。因未达到非法采矿罪的犯罪标准,光山县矿管办对该砖厂非法取土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对其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光山县自然资源局及时行动,督促该砖厂进行复垦,要求其修建水塘和沟渠,对破坏的田间路进行恢复,达到能耕种、通机耕路的条件。
在进行复垦的过程中,光山县检察院多次深入现场进行监督,经过平整和填土等复垦工作,回填的土壤达到了种植条件,已全部种上了油菜,等第二年生土变成熟土就可以种水稻了。
以修路为名毁坏山林
“杨墩新貌得益于我院围绕页岩砖厂非法取土行为开展的持续近两年的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而这次专项监督活动还要从一封举报信说起。”光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杨炳辉介绍说,2018年11月,该院接到文殊乡李扶村20名村民联合署名的实名举报信,反映该村村民方某以修路为名目,私自开山取土,毁坏了山地和林木。
据群众举报来看,这里本来是一处山清水秀的好去处,但原有的出山土路是一条羊肠小道。2018年9月,李扶村村民方某为拓宽到其家的道路和搬迁一个小山丘上的羊圈,便联系文殊乡一页岩砖厂,双方协议由这个砖厂联系机械并出机械费,挖山的土无偿给砖厂使用。
办案检察官随后赶到现场,沿着崎岖的山路,在一处群山环绕、人迹罕至的小山丘上,看到约有足球场大小的山头被挖空,原有的松树被连根拔起,地上全部是碎砂石和土块。
原来,该砖厂分两次将建有羊圈的小山包挖平一大半,通往方某家的道路两边山体被挖平,致使原有3米的道路拓宽到6米左右,破坏面积近8亩。办案检察官当场进行了制止,要求现场施工车辆撤离,才保住了另一半小山丘。
在进一步走访调查中得知,这片山林是方某从村委会承包的,这里就住有他们一户人家,种植有苗木花卉,开挖一个池塘用来养鱼。据后期测量计算,这个页岩砖厂共挖了400车土,大概有400方左右,挖的土制了1000多垛砖,每垛200块左右,每垛现在市场价为65元,投入机械费用不到2万元。
办案检察官认为,方某不花钱就把路拓宽了,而砖厂也有了生产原料,这好像是一个十分划算的交易。但山体被损毁,这笔生态账又该算到谁的头上呢?
为确定被毁坏土地的面积,2018年11月26日,光山县检察院委托县土地规划测绘队出具了《土地测绘定界技术报告书》,经测绘,毁坏的林地为9.2亩。因该块土地的性质是林地,光山县检察院针对发现的问题,11月30日,向该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毁坏林地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开展复垦等修复工作。与此同时,光山县检察院认为方某毁坏林地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将线索移送光山县森林公安机关介入侦查。
光山县森林公安局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对原有山路面积进行准确界定后,将该部分予以扣除,被毁坏林地面积为8.7亩,达不到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案标准,则由光山县林业局对方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方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积极缴纳了行政处罚罚款2万元,并在毁坏的林地上种上了杉树、银杏、茶叶。
“在调查该案时,我们发现像这样的页岩砖厂全县还有十几家,均经省发改委批准,办理有环评手续,建有脱硫塔等环保设施,经过省市环保验收后开始生产。”办案检察官王惊雷说,但在生产工艺上,如果不添加黏土就缺乏黏性,不能成砖,那么土从哪里来,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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