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按下扫黑除恶"重启键",确保收官之年目标实现(2)
2020-04-23 13:58正义网浏览:次
涉黑涉恶案件也要积极开展、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高检要求各地在依法办案前提下,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的黑恶势力犯罪中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原则上都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未落实的,须在审查报告中说明理由,报分管检察长审定。鉴于涉黑涉恶案件的特殊性,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法委的理解与支持,切实避免在审判阶段出现反复。
福建省检察机关将依法严惩方针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机结合,强化侦、控、辩、审各方协作配合,同时通过编发典型案例、开展庭审观摩、组织刑法学年会论文研讨等方式,引导办案人员明确适用标准、提升适用积极性。专项斗争以来,共对48起涉黑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占案件总数的54.55%,每案庭审时间平均节省约60%,其中认罪认罚被告人有罪供述在指控涉黑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有14起。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最高检将定期通报涉黑涉恶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紧紧围绕“六清”工作部署 推动建立长效常治机制
今年是三年为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情况是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办案成效重要的评价指标。会议指出,各地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的“六清”工作部署,依托“四大检察”职能,在办案中深挖黑恶势力犯罪根源,剖析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及时预警预判,促进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强监督管理,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福建省检察院梳理汇总了2019年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或者收到群众举报的324条‘保护伞’线索,移送省纪委监委。同时,对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线索进行逐一核查。”福建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
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及涉疫案件暴露出的监管薄弱环节,四川省检察院制定《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运用检察建议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的意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每案必建议”专项活动,切实发挥检察建议在推进源头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据统计,全国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发出检察建议10852件。其中,办理涉黑案件中发出检察建议2544件,占起诉认定涉黑案件的64.7%;办理涉恶案件中发出检察建议8308件,占起诉认定涉恶案件的35.7%。收到回复9765份,收到回复率90%。
“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边推进边总结,对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和工作做法,注意总结推广和巩固深化。各省级检察院扫黑办要全面梳理本省特色经验做法,推动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机制。要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当地党委政法委的统筹下凝心聚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预期目标。”会议最后强调。(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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