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白雪梅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0-04-23 13:55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北京4月2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白雪梅(正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白雪梅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7年至2019年,被告人白雪梅在担任府谷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府谷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之便,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白雪梅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7年至2019年,被告人白雪梅在担任府谷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府谷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之便,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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