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6个涉疫严重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2020-04-10 09:28检察日报浏览:次
最高检发布6个涉疫严重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依法从严从快追诉 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4月9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九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案例。据悉,该批6个典型案例均属于犯罪分子在疫情特殊时期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截至目前,最高检已连续发布九批共50个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近一段时间以来,涉疫情防控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性质十分恶劣,危害后果十分严重。全国检察机关积极落实“两高两部”会签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对于妨害疫情防控的暴力犯罪行为,严格落实从严从快的政策要求,坚决依法追诉,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秩序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据了解,本批6个典型案例分别是社会公众关注的北京市昌平区支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河北省赵县米某强、米某乐涉嫌故意杀人案,北京市东城区郭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湖北省武汉市肖某某涉嫌抢劫案,江苏省南京市业某某抢劫案,江苏省徐州市纵某某绑架案。对于上述案件,检察机关均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均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截至2020年4月8日,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3158件3918人,审查批准逮捕2749件3311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91件409人;受理审查起诉2461件3084人,审查提起公诉1883件2305人,依法不起诉58件77人。
其中,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妨害传染病防治罪13件15人,提起公诉23件25人;依法批准逮捕妨害公务罪418件517人,提起公诉448件556人;依法批准逮捕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154件189人,提起公诉116件138人;依法批准逮捕制假售假类犯罪218件424人,提起公诉91件162人;依法批准逮捕非法经营罪18件35人,提起公诉15件21人;依法批准逮捕诈骗罪1613件1703人,提起公诉890件935人;依法批准逮捕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8件8人,提起公诉9件9人;依法批准逮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犯罪187件256人,提起公诉191件330人;依法批准逮捕其他涉疫情犯罪159件217人,提起公诉120件158人。(记者 徐日丹 史兆琨)(责任编辑:刘晓方)
依法从严从快追诉 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4月9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九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案例。据悉,该批6个典型案例均属于犯罪分子在疫情特殊时期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截至目前,最高检已连续发布九批共50个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近一段时间以来,涉疫情防控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性质十分恶劣,危害后果十分严重。全国检察机关积极落实“两高两部”会签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对于妨害疫情防控的暴力犯罪行为,严格落实从严从快的政策要求,坚决依法追诉,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秩序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据了解,本批6个典型案例分别是社会公众关注的北京市昌平区支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河北省赵县米某强、米某乐涉嫌故意杀人案,北京市东城区郭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湖北省武汉市肖某某涉嫌抢劫案,江苏省南京市业某某抢劫案,江苏省徐州市纵某某绑架案。对于上述案件,检察机关均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均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截至2020年4月8日,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3158件3918人,审查批准逮捕2749件3311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91件409人;受理审查起诉2461件3084人,审查提起公诉1883件2305人,依法不起诉58件77人。
其中,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妨害传染病防治罪13件15人,提起公诉23件25人;依法批准逮捕妨害公务罪418件517人,提起公诉448件556人;依法批准逮捕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154件189人,提起公诉116件138人;依法批准逮捕制假售假类犯罪218件424人,提起公诉91件162人;依法批准逮捕非法经营罪18件35人,提起公诉15件21人;依法批准逮捕诈骗罪1613件1703人,提起公诉890件935人;依法批准逮捕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8件8人,提起公诉9件9人;依法批准逮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犯罪187件256人,提起公诉191件330人;依法批准逮捕其他涉疫情犯罪159件217人,提起公诉120件158人。(记者 徐日丹 史兆琨)(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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