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马叶江 王丽决定逮捕
2020-02-27 14:36中国新闻网浏览:次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马叶江(正局级)和青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局长王丽(正厅级)决定逮捕。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马叶江决定逮捕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马叶江(正局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马叶江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丽决定逮捕
青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局长王丽(正厅级)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对王丽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马叶江决定逮捕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马叶江(正局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马叶江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丽决定逮捕
青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局长王丽(正厅级)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对王丽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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