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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垫江代理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起职务犯罪案

2020-01-14 11:23正义网浏览:
  正义网讯(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黄云花)日前,重庆市垫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涉嫌受贿罪案在垫江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垫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许世兰出庭支持公诉,垫江县法院院长程晓东担任审判长。重庆市和垫江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垫江县部分党政干部共计200余人参加旁听。 
  在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情节和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与辩护律师就争议焦点展开辩论,证实了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人民币2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许世兰结合被告人的犯罪经历,分析被告人犯罪的根源,为旁听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提醒旁听人员用好手中权力,切勿触碰法律底线。 
  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决定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刘某当庭认罪,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忏悔。 
  “公诉人指控有力、举证充分、答辩得当。检察长带头办案,起到了示范作用,公诉意见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庭审结束后,一名旁听人员表示。(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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