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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检方依法对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原总经理王东明决定逮捕

2020-01-10 16:06新华网浏览:
  新华社石家庄1月9日电(记者李继伟)记者9日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原总经理王东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河北省唐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东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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