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泰母子涉黑案一审宣判 涉99起违法犯罪事实(3)
2020-01-02 17:55检察日报浏览:次
2019年3月,经泰安市检察院指定管辖,肥城市检察院成立了“新泰张宸专案公诉组”,提前介入张宸、赵文菊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
3个多月的时间里,专案组先后向公安机关发出8批共计456条引导取证建议,就补充侦查事项、涉案财产问题、案件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等多次对接公安、法院、监委,及时移交办案发现的“保护伞”线索27条,并对泰安市监委的调查事实形成20余条法律意见。
2019年6月30日,该案由新泰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肥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专案公诉组不放过任何一个案件细节,堆积如山的197份卷宗,被梳理得条理清晰、层次分明,2亿多元的冻结款项被精确到了“5角1分”。
专案公诉组在提审讯问时,逐一向37名犯罪嫌疑人告知并详细解释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根据认罪情况梳理出能够适用的犯罪嫌疑人名单,与辩护人进行积极沟通。最终,除张宸、赵文菊两名首犯拒不认罪外,其余35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适用率高达94.59%。
2019年10月8日,肥城市检察院依法对张宸、赵文菊等37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6项罪名、99起违法犯罪事实提起公诉。2019年12月26日,肥城市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量刑建议,一审宣判:首犯张宸、赵文菊分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妨害作证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等15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二十年,均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5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分别被判处十九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不等数额的罚金,其中9名骨干成员均被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卢金增 孟令羽 姚翠霞)
案后说法
本案中,当张宸、赵文菊母子二人将自己的私欲、暴戾伸向青云社区和胡家沟村之刻,当张宸处心积虑把持基层政权之际,当其家族成员和社区人员是非不分、惟命是从之时,已然意味着该组织终将走上一条与人民为敌,与时代背离的犯罪之路。
张宸、赵文菊母子选择的这条犯罪之路不仅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侵蚀基层政权稳固,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也使自己身陷囹圄,使组织成员家庭破裂、妻离子散,使得整个组织走向自我覆灭和万劫不复的深渊。
“打财断血”和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该案能够成功办理的两个关键性因素,既要掐断该组织死灰复燃的物质基础,铲除罪恶继续存在的土壤,又要恢复被该组织长期破坏的群众基础,让被胁迫的犯罪分子主动悔改认罪,积极接受改造,恢复被罪恶遮蔽的社会生态。这个案子是一场攻坚战,扫除的是以张宸、赵文菊为首的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社会安宁,夯实的是执政根基,还新泰一个朗朗乾坤、清风正气。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杨希沧)(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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