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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志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9-12-31 20:39正义网浏览:
  正义网北京12月31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贵州省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志义(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志义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6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刘志义利用担任遵义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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