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张俊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9-12-07 11:38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北京12月6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俊(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俊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俊利用其担任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楼煤矿代矿长、矿长,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书记,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俊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俊利用其担任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楼煤矿代矿长、矿长,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书记,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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