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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吕纪俄涉嫌受贿、窝藏案提起公诉

2019-12-03 10:26正义网浏览:
  正义网北京12月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政协原副主席、民建乌海市委原主委吕纪俄(副厅级)涉嫌受贿罪、窝藏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吕纪俄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吕纪俄利用担任乌海市政协副主席、民建乌海市委主委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帮助其逃匿,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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