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通报网络反映张家慧、刘远生有关问题调查结果(4)
2019-12-01 12:42海南政法微信浏览:次
14、关于反映李某杰将其持有的重庆雷士公司30%股权以1.1 亿元转让给刘远生,但刘远生反悔并向海南仲裁委申请撤销该股权转让协议的问题
联合调查组查明,刘远生、李某杰于2018年4月签订协议,约定由刘远生出资1.1亿元收购李某杰30%股权,李某杰退出公司经营。履行协议期间,刘远生、李某杰产生矛盾,刘远生不想继续收购李某杰30%股权。2019年3月刘远生向海南省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因双方均申请延期审理,并考虑到案外其他因素可能会影响案件审理,海南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6月12日中止该案审理。
三、关于反映刘远生涉嫌违法的问题
15、关于反映刘远生操纵股市、利用农业项目骗取政府补贴的问题
联合调查组查明,张家慧、刘远生股票账户分别于2014年6月16日、2014年6月9日销户;刘远生实际控制的海口洪远顾问有限公司、洋浦鑫祺工贸有限公司名下股票账户均已销户或进入休眠状态;刘远生以他人名义持有股票资金账户市值现有900余万元,没有证据证明刘远生操纵股市。据刘远生供述,其对外宣称操纵股市,是为了显摆自己能力很强。另外,联合调查组依法对刘远生实际控制、关联、疑似关联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目前尚未发现上述公司获取过政府农业补贴。
联合调查组在调查中发现的张家慧、刘远生涉嫌犯罪的问题,由有关机关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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