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卖仿真枪判无期案申诉被驳回 家属:将继续申诉(4)
母亲:将继续申诉 盼儿早回家
法院: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浙江省台州市中院驳回申诉的通知书
李代琼没能得到期盼的结果,她的申诉被法院驳回了。七年前,她的儿子严志远因售卖仿真枪,被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无期徒刑。严志远,就此成为中国首位因出售“玩具枪”被判无期徒刑的当事人。
一年前,家人开始为严志远申诉。家人认为判决适用的枪支鉴定标准不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儿子只是出售仿真枪,没有非法买卖枪支的主观故意,且对查获枪支的认定事实不清,同时量刑过重。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驳回申诉通知书,称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根据严志远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这也意味着,李代琼的申诉失败了。
李代琼称,将继续申诉,期盼儿子能早日回家。
回顾 出售“玩具枪”被判无期徒刑
11月24日,成都,阴雨袭来,寒意料峭。李代琼没能得到她期盼的结果。几天前,她看到了法院出具的驳回申诉通知书,她为儿子的申诉失败了。7年过去,她始终百思不解:“玩具枪咋会判无期,即便有罪,教育一番判个一两年不就行了吗?”
儿子严志远是在2011年8月4日被警方抓获的。当天,李代琼也曾被警方叫去讯问。
警方调查,严志远涉嫌数起网络贩卖枪支案。当日起,严志远没能再回家。
2012年6月,浙江台州警方发布消息,破获公安部督办的“6.23特大网络贩卖枪支案”。浙江当地媒体报道称,该案销售网络遍及全国,涉案嫌疑人多达1700余名,警方查获近2000支几可乱真的仿真枪,110余万发气枪子弹、BB弹、塑料子弹。严志远便是案中主要人员之一,更是一度被称为“枪王”。
经法院审理查明,严志远于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通过互联网QQ联系,通过淘宝网及拍拍网向郑某某、孙某、钱某某、杨某等人出售类枪物共计101支。经鉴定,其中66支有杀伤力,被认定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同时,警方还从严志远所交代的承租住房内查获1198支类枪物,其中1100支被鉴定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
2012年11月20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严志远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时,严志远26岁。
李代琼在读儿子的信
剧变 儿坐牢母辛苦带孙
李代琼没能参加儿子的庭审。多年前,她和老公离婚,一手将儿子带大,后来儿子被抓,儿子女友出走,她还得继续带两个双胞胎孙女。另一个原因是,她始终认为,儿子卖的是玩具枪,不会有太大问题。朋友也跟她讲,玩具枪不会判太重,甚至可能查清后最多教育一番。她甚至没给儿子找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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