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王祖彬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9-11-05 18:11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北京11月5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近日,贵州省遵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王祖彬(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祖彬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3年底至2018年上半年期间,被告人王祖彬利用担任遵义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祖彬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3年底至2018年上半年期间,被告人王祖彬利用担任遵义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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