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姜建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9-11-05 18:11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北京11月5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广东省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原党委书记姜建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建平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姜建平利用其担任中共珠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副书记,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党委书记,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建平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姜建平利用其担任中共珠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副书记,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党委书记,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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