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必究、违法者必惩 山东四川两地提起公益诉讼(2) 2019-09-11 13:33正义网浏览:次 最终,该企业被法院判处罚金5万元,并承担植被恢复及相关鉴定费等共计18万余元,同时就损害公共利益行为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共2页: 上一页12下一页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