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一校外培训老师竟当众猥亵多名幼女,检察机关建议禁业5年!(2)
2019-08-22 14:57中国青年报浏览:次
6月13日,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检察建议,该局落实监管举措,将涉案培训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予以公示,同时注销营业执照;将性侵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严格落实未成年保护要求。
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师夏说:
“熟人作案比例较高,网络交友成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发生的新威胁。被害人或加害人住所作案占比较大,宾馆、学校女厕、小区电梯等场所值得关注。”
同时,针对“一号检察建议”内容并结合辖区办案实践,对近5年来辖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认真调研分析梳理,形成专项报告,“解剖麻雀式”剖析案件特点和成因,找准犯罪多发、易发点和办案难点,再精准切入,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对症下药”开出药方。
在师夏看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存在“四难”的问题:
证据少、专业性强导致案件取证难;
辩解多、争议大导致案件认定难;
重惩罚、轻修复导致被害人救助难;
重侦办、轻预防导致案件防范难。
为此,该院加强理论研究,针对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实务问题、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机制运行情况等,开展理论课题研究,为地方党委依法正确决策提供参考。
今年4月19日,新吴区检察院与区委政法委、团委等11家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暂行办法,要求对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岗位实施入职查询,端口前移,预防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暂行办法指出,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岗位不得录用曾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人员,包括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等特殊职责的相关单位教师、培训师、教练、保育员等,以及虽不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相关单位其他工作岗位。
此外,公安机关建立统一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库,相关单位招录前应当到公安机关申请查询,应聘人员也应如实报告自己是否存在相应的违法犯罪记录,不得隐瞒。
其中,“性侵害犯罪记录”的范围不仅指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判决,还包括检察机关作出的确认存在犯罪事实的不起诉决定。
“预防和惩治性侵,事关千千万万家庭,事关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法治中国建设和整个社会的和谐安宁。”新吴区检察院负责人说。(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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