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诸葛慧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9-07-29 15:45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北京7月29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诸葛慧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诸葛慧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诸葛慧艳利用担任龙游县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衢州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落户、项目审批、减免处罚、职务晋升调整、工作安排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诸葛慧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诸葛慧艳利用担任龙游县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衢州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落户、项目审批、减免处罚、职务晋升调整、工作安排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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