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进口食品,防范风险马虎不得(2)
2019-07-28 14:26法制日报浏览:次
用得安心:了解风险理性维权
王玲是武汉一所高校的大三学生。她经常在网上观看“吃播”并购买网红零食,这些食品很多是国外品牌。“我是学生党,生活费有限,多会选择代购的方式购买进口网红零食,也曾买到过假货,但并没获得相应赔偿。”王玲说。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实名登记,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应对其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审查和管理,没有履行法定义务的,将承担连带责任。
“非一般贸易产品,比如个人代购、他人赠送的礼品则维权困难。”郭明星提示,我国对跨境电商商品发布有正面、负面清单,消费者可自行查询,在代购时了解其风险。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购买到问题食品的,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由交易平台赔偿。武汉海关部门还提醒出境购物者,一定要理性消费,提前查阅好出入境禁止携带物品的目录,不要携带或邮寄法律禁止进境的食品入境。“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是生肉还是熟肉、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蛋及其制品、燕窝、新鲜水果、蔬菜等,均禁止旅客携带入境。”郭明星提醒。(记者 刘志月 实习生 申贺 通讯员 石然)(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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