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拟建托育行业黑名单制度 为婴幼儿成长护航(2)
2019-07-27 12:26法制日报浏览:次
黑名单严把入口关 保护儿童身心健康
此次发布的《管理规范》拟规定,各有关部门应当将托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依法建立托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黑名单制度,禁止有虐待、伤害婴幼儿记录的机构和个人从事托育服务。
伍海霞认为,设立托育行业黑名单制度有两大积极意义。其一,能够杜绝有案底的机构、人员再次侵犯儿童权益。其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托育服务人员群体起到警醒和震慑作用,有助于减少托育服务中侵犯儿童权益的不法行为,更好地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
在张起淮看来,黑名单制度契合了公众对于托育服务质量标准及安全指数的要求,有效地将存在职业道德隐患的从业者拒之门外,从而筛选出真正热爱托育行业、符合托育行业准入标准的从业者。
“托育黑名单通过科学的制度和严格的程序为婴幼儿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有助于消除托育行业的市场痛点,加强公众与托育机构之间的信任,从而实现精准识别、全面覆盖、有力控制托育行业的潜在风险,避免有不良记录的从业者以职业流动的方式来躲避从业限制。”张起淮认为,对于如何落实黑名单制度、界定虐待婴幼儿的行为、托育机构如何做到不包庇有问题的从业者等后续问题仍需进一步完善。
伍海霞认为,虽然黑名单制度在内容和范围上做了设定和完善,但是还需要认识到,黑名单制度是发生侵犯儿童权益事件后采取的措施,如何进一步防患于未然,做好事前管理,避免类似侵犯儿童权益的行为发生,将伤害降到最小,把负面行为扼杀在摇篮之中,值得人们进行更多思考。
此外,还有观点认为,对托育机构和个人禁业黑名单可做进一步扩展,以划出更大的保护范围。如有家庭暴力、猥亵、性骚扰记录或倾向的人,以及有严重性格缺陷的人,也应该列入限制或禁止从事托育服务的黑名单中。
对此,张起淮认为,对托育行业进行从业限制是社会的共识,但对禁业黑名单是否进一步扩展有待商榷。虽然拓宽黑名单的对象范围有利于实现与其他系统的信息共享,但在对禁业黑名单延展的同时可能会发生“误伤”,比如如何界定有严重性格缺陷的人,此类人的信息记录和信息共享如何实现。相关信息可以进一步拓展,但有些信息只能作为参照标准,帮助托育机构精准识别和综合判断,而非将所有具有相关记录的人员直接拒之门外。
建立事中监管制度 加大侵权惩罚力度
《管理规范》拟规定,托育机构监控报警系统24小时设防,监控录像资料保存至少90日,不得无故中断,随意删改监控资料。
伍海霞认为,这是维护手无寸铁、不大明事理的三岁以下儿童权益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应当将托育机构监控录像资料定期在有关部门备案、留存、检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严格监督托育机构监控录像资料中断,删减等事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黑名单制度也受到托育行业工作者的大力支持。一名托育机构工作人员说:“黑名单制度将施暴人员记录在册并禁止其从事托育行业,这是违规人员应受的惩罚,也促使其他托育工作者和机构更加自律。有了相关制度的规范,托育行业发展将会更加健康、透明,让更多家长信任我们,愿意将孩子放心地交给我们。”
“两个征求意见稿的发布说明了国家对婴幼儿的保护力度不断提高,黑名单制度更是给家长们吃了一颗定心丸。”一位家长认为,征求意见稿中的有关规定如果能够落实到位,孩子们的安全和教育都有了保障,将极大减轻年轻父母的育儿压力。
“征求意见稿对托育机构正常运转的硬件和软件作出了规定,对规范托育市场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未来需要进一步强化托育从业人员的责任,提高其责任意识。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加大对托育机构服务人员侵犯儿童权益行为的惩罚力度。”伍海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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